【本報訊】為表彰對公共工程建設具有特殊貢獻及卓著功績之優秀人才,「公共工程專業獎章」自115年8月25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推薦,歡迎各界踴躍推薦優秀人才。
推薦案件請填具請頒事實表一式2份及最近三年有無發生工安事件或違背工程倫理情事查證表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30日前寄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澎湖縣各機關所屬人員,應送縣政府彙整後報送。相關頒給辦法、事實表及查證表相關電子檔(含範例),業刊登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pcc.gov.tw)首頁「公告事項」及臉書,請自行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