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偵辦違規用電案件時,查獲有用戶電表遭人為改裝,經擴大追查發現,57歲周姓男子涉嫌長期接受用電戶委託,以破壞封印、變更電表內部構造及線路等手法,使電表無法正確計量用電度數,藉此協助用戶減少電費支出並收取報酬。全案經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查出涉案用戶多達28組、遍及多個縣市,台灣電力公司追償電費高達1,571萬餘元。雲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詐欺得利及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圖說:查一家快餐店。(記者蔡俊賢/翻攝)
經查,周○定自111年間起至114年間,接受各地用電戶委託,持專業改裝工具破壞台電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再以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塗覆絕緣膠及偽造同字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正常運作,使電表無法正確記錄實際用電量,達到少繳電費之目的。周○定協助改裝之用戶遍及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新竹縣市、苗栗縣、高雄市及雲林縣等地區,共涉及28組用戶、多達數十具電表,犯案時間長達數年。案經雲林地檢署指揮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定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工具、改裝齒輪工具、封印鎖插銷、針頭及偽造封印器具等證物。此本案經台電公司稽查後統計該案違規用電所衍生之追償電費高達新臺幣1,571萬餘元,嚴重損害電力計費公平及公共利益。

圖說: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工具、改裝齒輪工具、封印鎖插銷、針頭及偽造封印器具等。(記者蔡俊賢/翻攝)
雲林地檢署呼籲,擅自改裝電表、破壞封印或以其他方式影響電表正常計量,不僅侵害台電公司財產權益,更將相關成本轉嫁由全體合法用電戶共同負擔,嚴重破壞用電公平秩序。除實際從事改裝電表者可能涉及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外,委託他人改裝電表之用戶,係以不法方式影響電表計量而仍共同參與,亦可能成立詐欺得利等罪責,絕非僅補繳電費即可免其刑事責任。雲林地檢署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及台電公司加強查緝違規用電案件,向上溯源、向下刨根,嚴查不法改裝電表行為,以維護能源秩序、用電公平及社會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