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實施,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提供專業、優質的服務,設置5位納保官,人數為全國最多,彰化地稅局表示,選任納保官除衡酌轄區特性(總、分局均設有納保官)外,亦審酌其稽徵實務經驗,納保官均有20年以上納務經驗,協助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之諮詢與協助。為保護納稅者權利,該局也主動發掘案源,化被動為主動,由納保官主動居中協調,彰化縣地方稅局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在財政部稽徵業務考核成績獲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乙組第1名,並將持續努力,為民服務,保障民眾權益。
受理案例,某君向國有財產署申購取得國有土地,對當期地價稅是否全額負擔產生爭議,遂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納保官收案後隨即搜尋國有土地讓售相關規定,協調改按各自持有期間,分別負擔繳納地價稅,為民眾省下大筆稅款,解決民眾疑難,服務滿意度為100%,更獲得民眾之信賴與肯定。
地稅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依法尋求救濟時,均可多多利用網路、電話、視訊等多元管道向納保官請求協助,該局納保官將竭誠為您服務,保障民眾權益。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