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連續實施酒駕大執法上路

      【本報訊】酒駕新制自7月1日上路,彰化縣警察局連續三日實施「酒駕大執法」,動用員警740人次,警力142組,計取締酒駕共63件;其中罰責由新臺幣1萬5,000元起提高為3萬元之汽車分流加重9件、由新臺幣9萬元加重為18萬元之拒測5件;慢車拒測由新臺幣1,200元加重為2,400元有7件、慢車酒駕由新臺幣300元至600元加重為600元至1,200元有1件;新增新臺幣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之酒駕同車乘客連坐8件,顯示民眾仍心存僥倖的心態。

  酒後駕車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對於行車安全有潛在的危險性,為確保交通安全,遏止酒後駕車歪風,彰化縣警察局將賡續嚴格取締酒後駕車,並再次籲請所有駕駛朋友,共同加入拒絕酒後駕車行列,遵守法令,安全駕駛,避免違規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