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新聞網記者蔡俊賢/嘉義報導】公告地價為地價稅核算基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109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11月份地價稅開徵將採用「新」規定地價計算地價稅稅額,在適用稅率不變情形下,公告地價調高,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土地筆數或面積就算没有變動,地價稅也有可能因為公告地價的調高而有所增加。
財政稅務局指出,地價稅係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全部土地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今年重新規定地價後,累進起點地價為68萬8,000元,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倍數採累進稅率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課徵。
財稅局提醒民眾,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工業用地稅率(稅率千分之十)等優惠稅率,或者符合減免地價稅相關規定者,即不需按累進稅率課稅,但請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該局或分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
另外,為顧及新冠肺炎疫情,民眾可在家利用網路線上申辦,免出門就能輕鬆減輕地價稅稅賦,如有疑義,可利用財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上https://cyhtax.cyh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