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對住宿型照護機構住民假出規定

  【本報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以及過年即將到來,(3)日嘉義市政府宣布,入住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於疫情期間如要請假外出(宿)者,需確實填寫外出(宿)規定及紀錄表,符合相關規定才可外出(宿),為了住民的健康,請民眾配合。

  疫情期間,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探視原則依照中央規定:「採預約制,每位住民1天限接受探視1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包括兒童),同一時段若安排多位住民接受探視,不同住民訪客間須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 尺),且訪客與住民全程都須佩戴口罩」。請假外出(宿)則依照「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疫情期間請假外出(宿)規定」,倘若入住機構者外出(宿)會接觸仍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尚未完成自主健康管理者等表列情形及具有發燒、咳嗽、喉嚨痛、流鼻水等症狀之家屬或訪客,將不可請假外出。

  另外,如入住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者於請假外出(宿)期間,需確實填寫「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疫情期間請假外出(宿)紀錄表」,詳細紀錄每日活動軌跡,以及是否有全程戴上口罩,並建議若有出門當天馬上紀錄,以免遺漏。

  市府衛生局表示,為守護嘉義市住宿型照護機構住民、工作人員以及全體市民的健康,完成兩類表單,除可檢視及提醒外出(宿)應排除會接觸之高風險族群,亦可於事後必要時提供相關訊息,籲請住民及家屬務必確實填寫。同時也呼籲,為了長輩健康,過年期間應避免至人潮擁擠、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公共場所。做好防疫工作,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