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查獲鄉鎮民意代表暴力討債案

       【嘉義訊】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李鵬程檢察官,偵辦民意代表林○緯等人涉嫌妨害自由等案件,於8月11日指揮司法警察持法院核准之搜索票,至嘉義市等地區,執行搜索,扣得相關事證,並傳喚、拘提林○緯等6人到案。

        嘉義地檢署指出,林○緯係現任嘉義縣某鄉鎮民意代表。黃○銘因與被害人有數百萬元之債務糾紛,於110年12月間,率領多名年輕人,至嘉義市某餐廳,強押被害人及其友人至其嘉義市文化路住處催討債務,適林○緯在該處飲酒,竟將竹筷折斷後刺傷被害人左耳,在場之吳○賢、吳○華、侯○毅、黃○傑及其他年輕人隨即以刀械、酒瓶及徒手等方式,毆打被害人致其身體多處受傷,林○緯並對被害人以言詞恫稱:「這個不用講了,直接叫人載到山上裡」,現場多名年輕人即再次出手毆打被害人,造成被害人不支倒地。
        經搜索、傳喚並拘提犯嫌林○緯等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姓犯嫌等人雖然涉及妨害自由、傷害、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林○緯以新臺幣50萬元具保、黃○銘10萬元具保、吳○賢10萬元具保,另侯○毅、黃○傑、吳○華各5萬元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