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您有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未領取嗎?新竹市政府提醒您,在收到您未領取的徵收補償費經存入保管專戶的通知書起15年內,務必檢具相關文件辦理領款手續,否則補償費就會歸屬國庫。另市府已號召全國21縣市攜手合作,即日起居住在外縣市的市民朋友如有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可直接前往就近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辦理,為您省時省力省荷包!
地政處長吳堂安表示,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未受領徵收補償費應存入國庫專戶保管,經通知應受補償人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即歸屬國庫。新竹市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內的保管款,多數是土地所有權人已死亡,繼承人眾多應備繼承資料繁雜或補償金額過小等原因至今延宕未領,地政處為了確保民眾財產權,已持續針對1年內即將繳庫之未領取補償費權利人或其繼承人發出領款通知,提醒民眾把握時間辦理申領補償費保管款事宜。
該市90年度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內的保管款約為新台幣474萬元,經清查再通知所有權人領款後,實際繳入國庫的金額約新台幣128萬元,為民眾守住了345萬元荷包;又為減少財政支出,市府特別商請配合銀行免收每件繳庫匯費30元。
吳堂安處長表示,鑑於應受補償人或其繼承人可能居住在全國各地,為了方便民眾申領保管款,市府繼104年7月起與臺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六都跨域合作代收申領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的便民措施後,地政處於本(106)年1月再主動與六都外之15縣市聯繫合作代收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服務,經獲各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同意,於即日起擴大服務至全國各縣市,解決民眾往返洽公交通不便。
地政處表示,除上開服務項目外,地政處亦推出領取徵收補償費預約延時服務、指定帳戶匯款服務、繼承案件通信或電子郵件信箱預審服務等多項便民措施,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