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府辦南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

花蓮縣府強化機關揭弊保護與依法行政觀念

  【本報訊】為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協助花蓮縣政府各局處暨所屬機關及各公立中小學瞭解法規適用範圍、受理流程與保密義務,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於22日在玉里鎮中正堂舉辦「南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活動由政風處處長唐文斌引言,說明該法立法意旨,並就揭弊者身分保密、工作權保障及受理通報程序等核心機制加以介紹,期使各機關學校於合法、安全前提下妥善處理揭弊案件,保障揭弊者權益,並降低公務人員因不諳規定而觸法之風險。

  本次宣導由政風處承辦人簡立人科員主講,以淺顯易懂方式介紹法令重點,並提醒「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與每位公務員的日常工作息息相關,公務員無論是否為法定受理單位主管,皆可能於業務過程中協助處理或調查揭弊案件,如對保密義務認識不足,稍有不慎即可能發生資訊外洩情形,因此及早熟悉法令內容與作業流程,將有助於未來職涯發展與依法行政。

  花蓮縣政府表示,為使新法順利落實並深化各機關同仁法治觀念,已持續採分區方式辦理相關說明會,除完成114年度北區2場次外,並於115年度續辦中區及南區各1場次,總計4場次,參與對象涵蓋各級機關學校人員。透過系列課程宣導與實務交流,協助第一線同仁熟悉案件受理程序、保密作為及應注意事項,進一步健全揭弊保護制度,強化機關廉政治理效能,共同營造廉潔、透明、值得信賴之行政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