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7月1日起 娛樂稅稅籍清查

 [本報訊]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健全稅籍、維護租稅公平,自本(106)年7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將辦理娛樂稅稅籍清查,清查範圍包括已辦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之業者。

 地方稅務局指出,舉凡經營娛樂場所如電影院、舞廳(場)、高爾夫球場、KTV、網咖或卡丁車賽車場;擺放娛樂設備如電子飛鏢機、投幣式卡拉OK、電動搖搖馬、娃娃機或夜市兒童電動玩具、彈珠台;舉辦娛樂活動如密室實境遊戲、餐廳提供表演節目或以屬娛樂性質之動力載具載客導覽環村、繞湖或遊園等等,皆屬娛樂稅課稅範圍,有收取票價或費用者,均應由業者代徵並向稅捐機關報繳娛樂稅。

 該局呼籲,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之業者,請儘速於未經檢舉或該局調查前,自動補辦登記或更正登記事項並補繳所漏稅額,得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罰,否則一經查獲未於開始營業前辦妥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除依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處以行為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其有漏稅額者,將另依同法第14條規定追繳及處以所漏稅額5倍至10倍罰鍰,該局提醒娛樂業者注意,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