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政策說明會於23日上午圓滿結束,縣府感謝各方賢達的參與說明會,大家的鼓勵與批評,對縣府來說是最大豐收。
本次說明會邀請中央主管機關、本縣各議員、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農會、臺灣宜蘭農田水利會、本縣休閒農業區、縣內各農業生產合作社及農民團體、本縣十大神農得主、宜蘭大學、宜蘭社大、羅東社大、縣內地政、不動產、建築師公會等團體及關心本議題之民眾共同與會。
「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已於106年12月19日預告,為呼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二條修正旨意,就本縣轄內農業生產環境條件、區域特色,因地制宜研訂草案,辦法制訂原則:1.農業生產面積不變、 2.契合農業多元樣態。措施如下:
1.農業設施用地(≦30%)與農舍用地(≦10%)臨路集中配置,不得超過整體農地平均縱深40%。
2.農舍及農業設施配置一次提出,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以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予以審認。
3.加嚴放流標準、鼓勵農地生活汙水零排放。
4.嚴格管理蓄水設施。
5.增加生活安全防護,兼顧農村發展。
在經聽取各方意見後,主持人縣府秘書長余聯興強調,農地是農民、農業、農村的重要元素,所以我們思考的是,如何維護農業生產環境、區域特色、還有簡化申請作業流程,因此擬訂「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並透過法制程序預告,召開今日說明會是讓大家有更多交流的機會。
宜蘭縣政府表示,我們將彙集各方意見,詳實記錄,補齊草案未臻周全之處,並經過法定程序檢討後,公告實施。最後,特別感謝出席的鄉親、關心這課題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