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避免公安意外發生,縣府針對一定規模或裁罰紀錄達兩次(含以上)且位於都市人口密集區域,屢勸不聽之非法旅館處以斷電措施。107年1月26日查獲位於礁溪鄉等2家非法旅館業者,前經縣府多次勒令歇業後仍持續營業之事證,除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以罰鍰外,並已於2月1日上午執行停止供電措施。
因應寒假及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前來宜蘭旅遊之旅客數量大增,基於對旅客公共安全之保障,代理縣長陳金德前於16日縣務會議表示,針對一定規模以上及裁處紀錄達兩次(含以上)之非法旅宿業者,予斷水斷電處分。縣府表示首波針對礁溪鄉忠孝路上的2家非法旅館業者進行裁處,該2家非法旅館於102年至105年間,分別由縣府查獲4次及5次未領取旅館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並處9萬元至18萬元間不等之罰鍰,並勒令歇業。且因該2家業者經營房間數分別達8間及10間,皆未投保責任保險、未做公安申報,同時亦無設置避難逃生圖等公共安全措施,因此除依規定處以罰鍰外,並已於2月1日上午執行停止供電。
為保障遊客住宿安全及確保旅遊服務品質,縣府將持續加強稽查非法旅館業者,呼籲非法業者勿心存僥倖,同時提醒旅客住宿應選擇合法旅宿業者,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