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油車報廢補助金12/11起金額減少

  【本報訊】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為改善空氣品質,自106年8月起依據環保署相關補助辦法,補助設籍該縣的第1至2期大型柴油車(即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3.5噸以上柴油車)報廢,補助金額最高可達新臺幣40萬元,惟自今年12月11日起,補助金額將減少新臺幣2萬元至5萬元,敬請車主把握機會。相關公告的車期、車重及補助額度,如表所示。

此外第3期(1999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間出廠)大型柴油車,如加裝經環保署認證核定濾煙器,即可向車輛設籍地所在環保局申請補助,每套濾煙器可獲得新臺幣9萬至15萬元補助,每輛以補助1次為限。

環保局建議車主可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動力計檢測站,對所屬持有之第1-3期大型柴油車輛進行「煙度檢測」,以進一步評估車輛是否符合現行法規標準,同時呼籲有意申請相關補助的車主儘早辦理,以免權益受損。車主如欲申請汰除或加裝濾煙器補助,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移動污染源管制網─最新消息」(https://mobile.epa.gov.tw/)查詢,或洽環保局柴油車補助專線諮詢(電話:03-990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