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公布~ 113年春節食品抽驗結果

  【本報訊】迎新春,過好年,為維護民眾採買食品之安全與衛生,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已於農曆年前至賣場、餐飲業及食品製造業進行春節應景食品抽驗計64件,檢驗結果計1件殘留農藥不符合規定,以及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不符合規定,均已移請產品來源管轄縣市衛生機關依法處辦。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與抽驗,把關民眾的食品衛生與安全。

  此次抽驗品項包括蔬果農產品、禽畜水產品、米麵豆製品、糕粿糬類製品及休閒食品等,依風險高低擇定檢驗項目為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防腐劑、殺菌劑、甜味劑、保色劑、漂白劑及著色劑等。檢驗結果計1件「九層塔」檢出殘留農藥(撲滅寧/殺菌劑)超量使用,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查核「旗魚鬆(原味)」產品外包裝標示,經檢驗結果檢出含食品添加物著色劑,惟未依規定標明該食品添加物名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也將依同法第47條第8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民眾,採購完整包裝或散裝年節食品時應看清標示。購買密封完整包裝食品時,應先確認包裝外觀是否破損,並應注意產品上是否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以及原產地、營養標示等資訊;散裝食品則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同時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聰明採購年節食品,飲食安全更安心。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於上班日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