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假冒比熊犬欺騙馬國華僑

  【本報訊】馬來西亞男子今年1月份來台於基隆市居住期間於網路上向「超級國際專業犬舍」購買2隻比熊犬幼犬,網頁上有標明新北市政府核發之特定寵物業字第0603號許可證字號,然當時依網頁所留聯繫資訊「Line通訊軟體ID:rpt0227,聯絡電話:0900435843」係聯絡到「林佳毅」男子於本市交付所購犬隻,並開立署名「超級國際專業犬舍」107年1月13日收據做購買憑證,然107年4月份男子攜帶犬隻回到馬來西亞才發現所購2犬隻均為混種比熊犬,而感覺到被騙,遂於107年4月18日向本府市政信箱提出檢舉,經查所述「林佳毅」自104年起即違法無照利用網路於本市販賣品種犬隻,分別於104年11月12日遭本市動保所查獲處以30萬9仟元罰鍰,及於105年5月23日遭基隆市動保所再度查獲處以10萬元罰鍰,累積罰鍰40萬9仟元,之後「林佳毅」為規避查緝,經常變更住所,直到今日再因新北市「超級國際專業犬舍」以販售假冒比熊犬販售案而出現。

     基隆市動保所受理後即於寵寵微積(https://34c.cc/P80180)及「超級國際專業犬舍」臉書社群進行網路稽查,確有販售大量品種犬,依所標示新北市特定寵物業字第0603號許可證字號,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資訊網供民眾查詢合法寵物業者網頁(http://animal.coa.gov.tw/)公開資訊查得其確為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251巷34號營業中之合法業者,而認屬單純之消費糾紛,而於107年5月8日函請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及消保官室協助確認「林佳毅」是否為超級國際專業犬舍之員工,及其所有之犬隻是否為該犬舍登載紀錄有案,以釐清是否有合法掩護非法情事,然新北市表示該業者已辦理歇業,並已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資訊網供民眾查詢合法寵物業者網頁公開資訊顯示107年5月8日起歇業,而於今日函復無從調查。

    「超級國際專業犬舍」雖已由新北市政府近日核准歇業,然迄今「超級國際專業犬舍」仍於網路刊登販售犬隻,且大量業者營業用犬隻於歇業後恐流入地下交易,損害消費者權益,本市動保所特以本新聞稿發佈消費警訊提醒本市市民勿於網路購買新北市「超級國際專業犬舍」(新北市特定寵物業字第0603號)或「林佳毅」犬隻,以免權益受損。另馬來西亞民眾受損失部份,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向法院提起消費爭議訴訟,如有需要本市動保所將全力協助。

 

     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第25-1條「(第1項)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第2項) 前二條之行為人所飼養之動物、前項供繁殖或買賣之特定寵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之。」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10月16日以農牧字第1060043614A號令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2條「適用本辦法之特定寵物種類為犬、貓」。

     民眾購買寵物應向領有特定寵物業許可證及營利事業登記之合法寵物店購買才有保障,切勿於路邊、網路購買來路不明動物,以免消費權益受損。合法販售店家均須懸掛證照、向消費者揭露寵物繁殖買賣資訊及紀錄、完成晶片植入寵物登記、標示合法寵物來源證明等,動保所每年並會針對業者「飼養場所設施」、「寵物照顧管理情形」、「寵物來源」、「買賣資訊」、「買賣紀錄填寫情形」、「遺傳疾病篩檢」、「許可證懸掛」、「不續養之處置」、「消費權益」及「配合動物保護工作」等落實情形進行查核及評鑑,本市105年評鑑結果優等計9家,分別為江戶柴莊、派對狗寵物美學館、艾寶貝寵物水族百貨店、史奴比的家寵物美容店、小寶貝寵物水族百貨店、隆碁有限公司、佳美寵物美容店、小寶貝寵物百貨麥金店及狗窩窩寵物美容坊;其餘甲等計7家,乙等計4家,丙等計1家,民眾可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資訊網查詢。

     民眾如發現業者違規及或非法業者違法繁殖、買賣,可立即撥打基隆市動物保護專線02-24280677或本府1999市民熱線檢舉,全民一起監督,共同維護動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