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亂丟~垃圾車壓縮垃圾陷危機

  【本報訊】日前於臺北市及桃園市都發生清潔隊收運垃圾時的驚險意外事件,原因為民眾誤將鋰電池丟入垃圾車,而導致車斗壓縮垃圾時突冒火光白煙,引爆火花,所幸清潔隊員應變得宜無人受傷。

  基隆市環保局表示,「高壓瓶罐」、「油漆桶」、「鋰電池」、「滅火器」及「瓦斯桶」都是容易引發氣爆燃燒的危險物品,一定要分類回收,不可隨意丟入垃圾車,以免波及人身安全及造成垃圾車毀損;高壓瓶罐如瓦斯罐、造型噴霧、防曬噴霧、殺蟲劑、芳香劑等,回收前應確實排空瓶罐內的氣體,油漆桶回收前亦應清空桶內漆料,以免殘存的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因壓縮或遇高溫環境引發氣爆;物品內含的鋰電池應卸除後交付回收,如手持用隨身型電風扇,不堪使用時應將內含電池拆卸回收,鋰電池以外的其他種類電池當然也都是要回收的;至於氣體鋼瓶、滅火器及瓦斯桶,因其回收處理程序需專業人員操作,請交付原購買業者回收處理及再利用。

  環保局賴局長煥紘提醒,切勿貪圖一己之便,讓自己及他人陷入氣爆危機中!若發現民眾任意將易爆裂及危險物品或回收物混入垃圾排出,清潔隊員除可即時要求民眾取出外,亦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裁處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同時呼籲市民朋友們,倒垃圾時如遇垃圾車啟動壓縮,請保持至少3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