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8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已開徵了,若您還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於108年11月2日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負責人可於開徵期間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到全臺4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點選申辦項目並列印小白單,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至收銀櫃台掃描條碼繳稅。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局自今年起將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如到超商補單繳稅,請記得取回交易明細表並妥為保存,若有需要今年度繳納證明者,請利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https://goo.gl/dtxqko)、本局官網或以臨櫃方式向本局申請,另亦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goo.gl/Pp62Fy)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惟其須於兩個月前提出申請,故自次期適用。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701至70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