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禁止拋棄煙蒂、紙屑…等廢棄物,違反者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罰。亂丟煙蒂不僅妨礙市容觀瞻,被亂丟在騎樓、路面之煙蒂,更容易經由下水道進入河川及海洋,造成鳥類和海洋生物誤食,甚至經由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因此,除加強稽查亂丟煙蒂之行為外,亦應加強環境清理工作,減少煙蒂造成之環境問題。
另依廢清法第11條第2款:「一般廢棄物…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由該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店面前建有騎樓之業者負有清除煙蒂等一般廢棄物之責任,不依規定清除者,同法第50條第1款訂有罰則之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為減少丟棄煙蒂導致環境污染問題,擬定本市「減少煙蒂提升環境品質管制計畫」,針對人潮眾多之交通場站、觀光景點、公園、市場、超商及連鎖咖啡店等地點戶外公共環境,加強煙蒂巡查及提出煙蒂減量創新作為,以減少民眾亂丟煙蒂情形,維護環境整潔。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將加強本市環境友善店家認養維護點及本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咖啡店之騎樓與鄰處進行煙蒂巡查,提醒店家應善盡環境清掃維護責任以免受罰。同時針對交通場站等周圍煙蒂熱點(如台鐵計程車排班區、客運候車站牌等)進行重點巡視,如發現有煙蒂丟棄較為嚴重的狀況,則規劃特定族群宣導,或邀請相關單位辦理環境衛生宣導會,落實推動「煙蒂不落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