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繳款書封套內頁有申請表格使用

  【本報訊】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09年地價稅稅單已全部寄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除循往例於寄送稅單信封內頁印製自用住宅用地申請表供民眾填寫外,並於地價稅繳款書右方廣告回信增列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欄位,民眾若有土地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可於申請欄位打勾,留下土地地號及建物門牌資料,於最下方簽章並留下電話免附回郵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申請手續;如需申請繳納證明,亦可勾選申請欄位,填妥資料免附回郵寄回,請民眾多加利用。若有疑問可閱讀信封背面之說明或直接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28至63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可申請延分期繳納地價稅

  另地價稅開徵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清地價稅者,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地價稅繳納期間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顧及納稅義務人實際繳納稅捐之困難,如經確診或被隔離、檢疫,而無法如期繳納稅捐,如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任二個月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前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個人因受疫情影響被減薪或非自願性離職等,可在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內,檢附主管機關核發隔離通知書、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等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納稅義務人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申請適用,無法同時申請延期及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