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有辦理約定轉帳者~請預留存款

  【本報訊】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於11月30日截止,提醒已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的民眾,請務必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繳納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請趕緊在11月30日金融機構結帳前補足,以免扣款失敗。

  納稅義務人與稅捐機關約定委託轉帳代繳者,請依轉帳代繳通知書之扣款日預留足額存款,如有存款不足無法扣款情事,稅捐機關將另行發單並加徵滯納金。

地價稅、房屋稅繳納期間及課稅期間大不同

  【本報訊】地價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份,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因此,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以後才移轉土地,雖然土地已賣掉,但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本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房屋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5月份,課稅期間為前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和地價稅不同的是,房屋稅採按月計課。舉例來說,若房屋於109年3月1日買賣取得,則109年度房屋稅必須負擔4個月;若於109年8月1日買賣取得,則110年度房屋稅必須負擔11個月。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一步了解,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28至63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