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塑膠杯~手搖飲店家務必落實限塑

      【本報訊】為落實源頭減量,配合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限塑政策擴大執行,自9月1日起基隆市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基隆市環保局於9月1日隨機抽查25家業者皆符合規定,後續也將進行定期稽查,以提升減塑成效。

稽查基隆市八斗子假日夜市飲料店業者

       環保局於今年5月至8月陸續輔導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與觀光夜市相關攤販,經由密集掃街宣導,呼籲業者減量塑膠杯庫存,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緩,並得按次連續處分。目前基隆市約有190間相關店家,預估1年可減少24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仁愛區某飲料店王姓店長於稽查時表示,雖塑膠杯成本相較紙杯成本低了許多,但只能裝冷飲,改為使用紙杯後冷熱飲皆可使用,並且在庫存上減少塑膠杯品項,管理方面也變得單純化。

稽查連鎖飲料店業者

       環保局長馬仲豪提到,除本市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未來將逐步推行至其他行業,呼籲民眾養成自備環保杯或租借循環杯的習慣,以實際行動愛護我們的家園。提醒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業者,應提供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優惠;消費者未自備者,得收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

       基隆市目前有10家連鎖便利商店門市提供租借循環杯服務,包含7-11便利商店(深澳坑、武訓、東明、深美、新五福、福聚、新暖東、篤鑫門市)、全家便利商店(基隆信一門市)以及OK便利商店(基隆三坑門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