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 ‰至55 ‰,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2 ‰,兩者稅金相差4倍以上,民眾若未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可是會讓荷包大失血喔!
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並在今年9月22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今年就可以省下4倍地價稅;若是逾期申請,只能從明年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進一步指出,當房屋為樓房時,可按各層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占基地面積比例,分別按優惠稅率及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至於同一層房屋,若能明確劃分自用住宅及營業使用部分,可依房屋實際使用面積比例計算所占土地面積,分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若因子女就學、請領老人年金或就業需要而將戶籍遷出,請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戶籍於該處,以免遭稅捐機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並追補戶籍遷出期間之地價稅差額,所以戶籍遷出時請慎重考慮。另外如戶籍遷出又遷回,亦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才能自當年度起適用優惠稅率。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28至63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