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門縣稅務局主動清查位於「農業區」、「保護區」之「雜」地目土地,為鄉親節省地價稅達新台幣47萬336元以上。
金門縣稅務局為維護鄉親免稅權益,減輕鄉親地價稅負擔,本於「愛心辦稅」、「服務到家」,會同縣政府建設處投入龐大人力,主動清查位於「農業區」、「保護區」之「雜」地目土地1萬3,876筆,就符合改課田賦者計2,063筆,面積96萬4,468平方公尺,自109年4月份起,在金門縣地政局大力協助下,積極展開會勘土地實際使用情形,在109年12月底清查完竣,總共1,222筆分別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第1項但書第1款,未改作農業以外用途使用之土地,改課田賦(目前停徵),實質上是免稅;另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及第11條規定,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及使用分區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者地價稅全免,均免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由稅務局主動清查,未來每年均將為鄉親節省地價稅達新台幣47萬336元以上。
金門縣稅務局特別指出,在秉持楊縣長上任後之「有感施政」理念,稅務局局長翁自保「愛心辦稅」及「服務到家」的指示下,為維護鄉親免稅權益,減輕其地價稅負擔,在短短9個月的期間內,稅務局及地政局同仁,風雨無阻踏遍金門地區五個鄉鎮所有之雜地目位於「農業區」、「保護區」土地進行實地勘查,雖然過程相當辛勞,但能為鄉親節稅,其成果值得欣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當初估計位於「農業區」、「保護區」之「雜」地目土地可改課田賦者計2,063筆,實際改課田賦及減免價稅為1,222筆,其原因係經過會勘土地實際使用情形,計有841筆土地已興建房屋供住家使用,或因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已變更為自然村專用區等因素,仍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鄉親如有任何疑義,請利用稅務局服務電話(082)325197分機303(金湖、金沙地區),312(金城、金寧地區), 313(烈嶼地區),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