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托據點~苗栗縣府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

 【本報訊】苗栗縣府為提供身障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並推展社區式照顧服務,提供以家庭褓母概念來托顧身障者,使其在鄰近社區內就近穩定生活、改善身障者生活品質,並增加家托員在家就業機會,提升家中經濟效益,故辦理「身障者家庭托顧服務」並設置多處「家托據點」。

 家庭托顧服務對象須設籍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且年齡滿18歲以上者,未在機構安置或接受居家照顧,亦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費或其他照顧費用之身心障礙者。

 該縣家庭托顧服務承辦單位為社團法人苗栗縣迦南身心障礙福利促進會、社團法人苗栗縣自閉症協進會,目前家托據點分別於苗栗市1處、頭屋鄉1處、頭份市3處、竹南鎮3處據點。各據點視情況收托身心障礙者,最多不得超過3人。如有家庭托顧需求者,須經進行需求評估並於符合資格後提供服務,每月最高補助22日,有家庭托顧需求者,歡迎向縣府承辦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