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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日前發布明德水庫灌區107年第一期稻作停灌公告,停灌範圍內涉及本縣頭屋鄉、造橋鄉及後龍鎮,請相關農友(停灌範圍內農田水利會會員)於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例假日照常受理),持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各該筆耕地最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使用權文件(現耕人非耕地所有權人之證明文件,例如:耕作協議書或三七五租約等)及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洽苗栗農田水利會所屬工作站(大潭工作站或後龍工作站)申辦補償事宜。另苗栗農田水利會也有排定期程至各地活動中心受理,農友也可以於指定時間內就近辦理。

  苗栗縣長徐耀昌表示停灌補償標準為:1.不種稻作,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給付之各項作物或綠肥者,每公頃補償8萬8,000元。2.不種稻作且未種植其他作物者,每公頃補償8萬1,000元。3.不種稻作,種植非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給付之各項作物者或由農田水利會供水養殖之會員者,每公頃補償4萬2,000元。另廢耕或停灌區內種植水稻者,將不予補償。請停灌區之水利會員於期限內儘速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相關補償作業事宜及申請時間地點詳附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