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府身障者住宿式照服補助說明

【本報訊】依據苗栗縣政府統計資料,截至107年6月底止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人口總計33,744人,領有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者計1,385人,佔本縣身障總人口4.1%。 
      「阿嬌姨去年剛過完80歲大壽,原本在家還能自己外出至家後的農地種菜,後來不小心在路上被酒駕的車輛撞到,造成其腦部損傷及下半身行走困難,也因此領取身心障礙證明;因兒女皆在外地工作打拼,無法照顧,於是在討論下讓阿嬌姨入住了苗栗縣的老人養護中心並申請身障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減輕經濟負擔;現在阿嬌姨在機構跟其他住民關係融洽、兒女在閒暇時也會到機構探視或帶她出去散心」。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依據身心障礙者之障礙障別、等級、家戶經濟等經本府審查,核發25%~100%(1,575元至21,000元)補助,前述補助之領取逕撥簽約之機構。 
        截至107年6月底,本縣簽約機構共計88家照護機構(縣外53家、縣內35家),其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27家、老人福利機構29家、精神療護及護理之家32家;凡設籍於本縣之民眾如有申請需求,可至本府社會處網站(社會處-申辦須知-苗栗縣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107年度苗栗縣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照顧費用補助簽約機構名冊)查詢下載,並檢附相關資料(身障證明、身障者及受委託人印章、機構安置證明等)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