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竹南鎮中港里的竹南泉松醫院,於民國108(2019)年12月4日公告為苗栗縣縣定古蹟,為守護珍貴歷史文化資產,苗栗縣政府委託朝陽科技大學辦理「苗栗縣縣定古蹟『竹南鎮泉松醫院』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並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第5項及「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第18條規定,於8月23日(一)於竹南中港三聖宮(苗栗縣竹南鎮迎薰路63號)辦理修復暨再利用計畫階段成果說明會,歡迎竹南鎮中港里民眾、各機關團體及學者一同參與。
本案「竹南泉松醫院」前棟醫療建築興建於昭和4(1929)年,由方泉松出資興建,原為二層樓和洋混合式風格建築,並設有華麗的圍牆及鐘樓,但鐘樓於昭和10(1935)年因中部大地震後損壞而拆除;前棟建築樓板使用鋼筋混凝土,其餘則使用磚造、部分編竹夾泥牆,以及木構共同組成;後棟建築則主要作為該家族的起居空間,整體來說可謂醫療和住宅混合的建築空間。本案建築物因早年植生附著、年久未有妥善保存,因此木材及部分編竹夾泥牆多有損壞情形,而前棟醫療建築則是因植栽附著而有多處損壞,但本案整體而言保存尚可,其外觀並無大幅度修改,且仍可見其大致原有樣貌。
「泉松醫院」興建者方泉松,於大正4(1915)年畢業於臺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後曾於臺南醫院值勤,於昭和6(1917)年回到中港開業。方泉松除身為醫師外,也曾任竹南庄防空委員、竹南庄協議會員、新竹州醫師會竹南郡支部支部長、州方面委員、新竹州醫師會特別議員、新竹州醫師會理事,於光復後曾任竹南鎮長等要職。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文化資產的活化與再利用,除了需有專家學者的調查與建議外,同時也需要與地方管理及使用機關機關、居民進行溝通與協調,此次除希望藉由說明會進行古蹟日常管理維護方式說明,使管理單位可更了解管理流程與方式、持續有效地共同維護歷史建築的保存外,也希望透過說明會與管理單位及民眾進行再利用意見交流,並彙結民眾對於「竹南泉松醫院」的歷史記憶,並結合該調查研究案的文獻爬梳、圖說,詳實紀錄於調查研究計畫中,為該棟建築物與中港地區醫療體系留下見證,並於未來辦理修復工程時,更能詳實呈現該建築物之歷史風貌、使文化資產價值充分展現。
目前時值防疫期間,惠請與會者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防疫實名制現場填寫資料,歡迎大家一同參與為苗栗縣文化資產保存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