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標準,天差地遠

  2016年小燈泡小妹妹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殘忍的殺死,當著媽媽的面,砍掉頭顱。這是無法描述的痛苦,無法接受的事實。我為她哭泣,不捨,氣憤。之後,她的母親王婉瑜被時代力量提名為不分區立委,成為現任立委。

  前幾天,王婉瑜聲明支持罷韓。李來希立刻發表:“小燈泡的頭顱已經被她的媽媽踢到了高雄,小燈泡的冤怎麼平反?小燈泡的怨怎麼平復?這帳再怎麼算也算不到韓市長身上吧!”

  小燈泡被那樣殘酷的殺死。這是所有台灣人的痛。我們無能保護她,讓她平安的長大,這是台灣的不幸,也是這個社會的無能。

  我可以說,在許多立場上,我跟王婉瑜的立場,是完全對立的。但無論王婉瑜支持罷韓與否。不管討論任何政治立場,都不應該牽扯小燈泡。
任何人,都可以表達對王婉瑜的贊成與否。可以支持,或批判王婉瑜的立場。但是,不應該講到小燈泡。更不應該用那樣的文字語言。這是我的底線。天哪!我連想都無法想像頭顱這兩個字。怎麼可以在討論罷韓與否的事上,把小燈泡小妹妹拿出來說?

  王婉瑜是立委,必須接受公評,批判。要批判王婉瑜,就針對王婉瑜。不要扯到小燈泡。

  標準只有一個。高雄市民進黨議會總召韓賜村,5月7日當街闖紅燈撞傷機車騎士,一個辛苦工作養家的余雅雄。余雅雄5月13日過世。
韓賜村被警察包庇,更一再說謊,謊稱自己沒有闖紅燈。被害者哀哀無告。結果,批判平民李來希,跟批判民進黨議員韓賜村的聲音,為什麼火力差這麼多?如果我們用一樣的標準,為什麼,公義與是非,差異這麼大?一個是李來希,不過是平民的口舌沒品沒底線之争。

  一個則是民進黨有權有勢的市議員,撞死一條人命,想方設法要脫罪。為什麼,這兩件事,媒體批判的力度,天差地遠。這,是台灣最大的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