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公布第791號解釋,認定刑法的通姦罪規定違憲,應立即失效。消息一出,引起國人很多熱議,「正宮的惡夢來了?」、「婚姻不再有保障了?」……等等一連串的疑慮也出現了。這和前一陣子的「殺警無罪案」的法院判決及2年前的「同性婚合法化」釋憲案也引起民意反彈一樣。
法律與道德同為社會的生活規範,但二者間仍有區別。法律的作用在於拘束人類的外在行為,但道德則除了要求人類外在的行為節制之外,還要求遵守內在的良知。所以,法律只是基本的道德,而道德所要求的,不僅僅只有法律。因此,違法的行為一定是不道德的;但不道德未必就是違法的。這就是法律與道德有時會衝突的原因。
法律爭議案的判決或解釋,係依法律或本於法律原理原則理性而為;民粹,則往往從社會道德評價為出發點。若瞭解這兩者間存在一定程度的差異性,對於通姦罪的除罪化也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本文作者/謝曜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