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券 是用1000元錢買的,不是發的,主動免費才算是發的 。正確來說應該是百姓花1000元錢給政府,政府拿了 錢 之後 印刷 振興券,人民拿了 振興券 印刷劵 消費,依據 乘數效果理論 (一班乘數效果最高約有7倍),1乘數 政府可有5%營業稅 5%×7=35%的稅收 (每一千元可收稅350元),若再加上公司的營業收入 所得稅17%,則有52%的稅 可回收(每一千元回收520元),人民先付1千元(等同變象 稅金,政府實際只出2千元),因此,「2,000-(2,000*52%=1,040元)」,政府只出960元而已。
哈哈哈,禿驢,魔術師變魔術晃了一大圈,還是唬爛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