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卡大地布部落的聲明,我支持卡大地布拒絕光電的陳抗行動
5月7日(五)09:00~09:30台東縣立體育場 集合
09:30 陳抗隊伍 出發
10:00 台東縣政府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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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台東縣政府再度展延「知本光電案」合約。這是縣府對得標廠商「盛力公司」未能於合約限期內完成「用地變更」,第二度給予合約展延。
針對縣府四年來「維護廠商、漠視原住民族權益」的做法,卡大地布部落要堅定的發佈以下聲明:
ㄧ、106年1月20日,縣府以標案「知本建康段太陽光電教育及示範專區開發計畫先期作業委託服務」委由得標廠商象騰顧問公司進行「光電專區預定地調查探勘」。依原基法21條,此標案屬於「部落周邊公有土地之學術研究調查」,應與卡大地布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但是,縣府並未依法踐行原基法21條,在部落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靜悄悄的於106年8月完成標案的期末報告。依「毒樹果理論~證據採用原則」,縣府106年非法程序取得「光電專區先期作業報」,衍生出來的結果「知本光電標案」也是非法。台東縣政府自106年至今,「知本光電標案」始終是非法進行。卡大地布部落依法捍衛主權、守護傳統領域!
二、107年1月5日,縣府於知本國小辦理唯ㄧ的ㄧ次光電說明會,1月10日「知本光電案」即公告招標。縣府竟然將踐行「原基法21條諮商並取得同意」的法律責任包裹在標案裡,發包給廠商盛力公司。政府的法律責任可以外包?台東縣政府將「原住民族權利」外包給廠商了!
三、107年2月11日,卡大地布召開部落會議,決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並於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六項聲明及訴求,請縣府撤回光電案,重新回到諮商階段。但縣政府不願回應部落,繼續招標程序讓盛力公司得標。於是,縣政府隱身幕後,將廠商盛力公司推到幕前,不顧卡大地布部落會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的決議,申請於108年6月1日由臺東市公所代行召開部落會議,部落被迫投票,過程中「委託票、家戶代表、部落行政區界定及投票戶數不明增加」的爭議不斷,目前已進入司法訴訟中。縣府跟廠商口口聲聲尊重部落,但卻用盡手段分化部落。
四、卡大地布部落早在於107年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創造部落、縣府及廠商三贏局面的六大訴求,主張區域規劃之內容應包括「主權保障、生態守護、人文運用、教育推廣、遊憩休閒及經濟發展」等多面向機能,並縮減光電開發面積,保障人與土地的永續發展。但縣府始終不願對話,現在,更ㄧ再讓廠商展延合約。
以上四點聲明,我們看到縣政府犧牲原住民族權利、扶持廠商利益的立場。今天犧牲卡大地布部落,明天會犧牲哪個部落?卡大地布部落三大拉罕將帶領部落族人,串聯台東縣各部落,於5月7日進行「捍衛主權 守護傳統領域」陳抗行動。
我們的串聯陳抗行動將會持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