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鄉親鼓勵子弟加入漁業產業行列,培育漁撈與養殖專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培育漁撈及養殖漁業人才,解決漁業產業之需求,自109年起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合作辦理漁業公費專班,培育公費生於畢業後上漁船工作。本(111)年度起於漁業公費專班續招收漁撈組學生,並增開招收養殖組學生,擴大漁業人才培育。
漁業專班公費生之權利義務如下:
👉權利:修業4年期間,前3年每年補助公費新臺幣11萬5000元,第4年為職場學年實習,補助學雜費以新臺幣5萬元為限。
👉義務:
✅漁撈組:畢業後應在自家或該校媒合之CT0(總噸位1噸)以上特定漁業漁船工作4年,每年海上作業至少90日,海上作業累積日數達240日以上,得從事該校同意之漁業經營相關工作。
✅養殖組:畢業後應在自家水產養殖場或該校媒合之水產養殖漁業經營相關產業工作4年。
漁業公費專班公費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將以書面審查、筆試、實地訪查及面試等流程招收,招生重要日程詳如附掛海報,本人籲請鄉親鼓勵子弟加入漁業產業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