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溫層
蔡英文1983年在出境究竟前往哪裡?移民署給法院的資料不清不楚,將重要目的地與僑居地址用個人資訊為由遮蓋,再一次要求文件則給予模模糊糊的影本,我們要求內政部移民署應交出當年出入境申請書的原件,才能了解蔡英文的真正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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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眉批
ytk/僅僅是偽造學歷,或一些只涉及個人犯罪的總統卸任者,特赦或許可商榷。但是涉及到破壞國家體制、敗壞公務人員(尤其是司法人員)官箴,就不僅是個人的事,特赦是絕對沒有商榷的事。
Victoria Chen/若只是不同立場的問題,或可特赦,但涉及詐欺,破壞體制,濫權等重大職務上的過失,甚至造成國人生命權益的損失,不應特赦,反應予以相對應的懲處,否則有失公平公允,與法律警惕的精神和政府的存在意義相違背。
Laura Chen/我與我老公於1980年春天去歐洲旅行23天,我記得那個年代歐洲的國家都對台灣不友善,每一個國家的簽證都非常嚴格,都給三天或五天的簽證,所以時間都得算準,才不至於影響行程。如今僑務委員會是否還存在?我離台已經四十個年頭,也真的不知道。但我知道當年僑生回台讀大學,相當優惠,莫非蔡英文走了旁門左道,搖身一變又變成海外回台求學的學生,因為憑她爸爸的本事,連吹灰之力都不必,絕對有人把事馬上辦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