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蘇揆來到中興新村的新聞,村內居民簡直炸鍋了……
一、宣佈中興大學入駐中興新村。佔村內220公頃的73公頃(約三分之一村地)。中興新村本屬行政文教中心。村民當然歡迎中興大學進駐,增添文教風氣。但是應允拿走近三分之一的村地後。近日國發會猛力催趕村內老弱原居民及其二代,聲稱依「法」辦理。依何法?依行政院58年12月8日(58)人政肆字第25768號令,現在是111年,離58年舊法,足足有53年。又依照97年新法,入住公務員必須法院公證,退休後歸還。「依照舊法趕現住者,推新政策歡迎中興大學來佔領」,簡直孰可忍孰不可忍!能不能「新舊居民和諧共生,青銀共居」呀?
二、經過公務機關與居民層層努力,好不容易在民國100年通過的「中興新村文化景觀」登錄,今天給蘇揆幾句話:「希望縣府解除文化景觀限制,因為綁手綁腳,沒辦法做事。」就這麼否定了:所有村民近七十多年來在村內胼手胝足於文化景觀的努力嗎?蘇揆,您若想做事,村內多的是「義工」,等你下台後,來承擔啊!請別攪亂了現有居民的安居樂業啊!
三、蘇揆不贊成用「活化」,不贊成再用「中興新村」這個名詞,因為名正才能言順,才不會搞了二十多年,中興新村還是活化不起來……。
這完全不接地氣的話,真的惹怒中興人了。
「中興新村」曾是省府第一村,豈容你如改名「中正紀念堂」為「自由廣場」般恣意亂改名稱?二十年來,中興新村活化不起來,跟「名稱」無關,而是「政策失誤」。永遠是在沒有「住好住滿」,ㄧ味以「趕走居民」為前提,寧可任其荒廢破爛,宵小入侵,也不讓「想住願住租住」者留住下來,更沒有好好保養空屋爛屋的內部修繕。僅做些庭院除草的表面功夫,讓假日觀光客來,除了讚嘆,只有嘆息:「這麼地靈人傑的好地方,怎麼沒多少住戶啊!好想住下來喔……」
是的,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錯誤了二十年的「趕人政策」,讓多少中興人流離失所,讓多少美麗家園破敗頹圮……唉!這些不作功課的高官,您心中美好的藍圖,是中興新村最大的惡夢。唯有「住好住滿」後,三家菜市場,文創商場,才能生意興隆。三所國小兩間國中ㄧ校高中,才不至於減班招生不足。中興大學才可能遷校成功,人材濟濟啊!盼望政府三思後行,中興新村的未來,請再做功課,了解地方民情,增修法律條文附約,給原村民及其二代與未來入住者,更人性化的留住申請條件與待遇,給老百姓安居樂業的生活,是眾所盼望。尤其是南投縣政府,要守住這得來不易的「中興新村文化景觀登錄」,請千萬幫忙守牢牢,感謝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