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台版柬埔寨「S姐」窮兇惡極!

*這!不是新聞

  法庭痛哭求輕判?喊被害人死太快來不及救?

*網民眉批

  @linmary252/無故殺人的,就是死罪,別拖時間!法律要修改!

  @shen9881/讓虐殺犯活著,不止對受害者不公平,更對其他未受害者的未來安全威脅。

  @user-pf9iz4kp3p/既然司法沒辦法給國人、受害者及其家屬一個滿意判決時,私法正義就要彰顯出來(國家公權力不得干預)。等犯罪者出獄就直接實施復仇手段,比法律還要有效果。

  @user-nb5fj7hn4x/感謝台灣恐龍的付出與貢獻...造就台灣名揚國際的詐騙文化,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詐騙應該可以納入教科書並成立專門科系...台灣真是驕傲。

  @Nicole-lw1nr/家屬,花點錢請監獄的獄友,好好照顧她,讓她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台灣那些重罪輕判的法官,是不是一定要自己身歷其境,才能理解被害者的痛。司法給你的職責,是依法判定,不是彰顯你的仁慈。你彰顯仁慈的方式,黑化了台灣社會風氣,比那些犯罪者罪孽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