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寫在爆料之前

  負責潛艇國造的台船「「設計階段」技術顧問得標的公司,是設籍直布羅陀的Gavron Limited(GL),GL在台代理商為「「新華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東林黎真是郭璽太太黃瓊慧的阿姨,兩位董監是郭璽的姊夫、外甥,郭璽本人則擔任新華荷的「技術總監」,

  郭璽何人?他是海軍官校畢業,25年前涉及拉法葉軍艦的尹清楓命案!最終無罪定讞。郭璽的小蝦米公司吃下潛艇國造的大鯨魚~

*黃河寫在爆料之前~~~

  要不要寫這篇文章,我掙扎了很久很久。久到兩、三個月以前我就在考慮。

  我出身海軍,成長於海軍,退伍至今18年,始終以捍衛海軍名聲而自許。萬萬沒想到,有一天我會成為揭發海軍黑幕的爆料者!我心裡清楚地明白,一旦刊登這篇文章,我必將成為某些當權者的肉中刺、眼中釘,接下來無邊無垠的抺黑,可能會排山倒海而來。

  果真如此,當你搞不清楚誰對誰錯的時候,不妨靜心想一想以下這比喻:甲指責乙犯錯。乙暴跳如雷,調過頭指責甲這個錯、那個錯──這是重點嗎?當然不是。重點是:到底乙有沒有做出甲指責的錯誤?至於甲是好或壞、動機是什麼,那是另外一個故事,不是嗎?

楔子

  潛艦國造(Indigenous Defence Submarine,以下簡稱IDS)是政府「國防自主」的指標性施政,也誠如國防部部長嚴德發在立法院答詢時所稱:它是國艦國造的「重中之重」。由於IDS總投資額高達四、五千億,國人不可等閒視之,海軍更應抱著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情。

  以下所言是我對IDS的所知所信,如有錯誤,請先進前輩不吝賜教。

壹、 敲鑼打鼓的幽靈公司

  聽過「巴比倫大砲」事件嗎?巴比倫大砲重2,100噸,長150米,能將2噸重衛星送入太空,或將600公斤的炮彈打到1,000公里之外。這是人類有史以來製造最巨大的火砲。

  它的設計師是法裔加拿大火砲工程師布爾博士,顧主為伊拉克前薩達姆政權。1981年兩伊戰爭期間,布爾博士前往伊拉克,主持巴比倫大砲的研發計畫。由於它的威力過度強大,1990年3月22日,他在寓所外被特工使用滅音手槍連開五槍,彈彈命中要害,當場結束了他的生命。布爾博士的死亡也終止了巴比倫大砲的研發計畫。

  這段歷史能給我們什麼啟示?各國對國防裝備、尖端技術,向來都有嚴格的管制規定。某技術人員若想協助他國研發,即使獲得本國政府同意,一般也都是偷偷摸摸、不著痕跡地在檯面下進行。也因此,海軍將IDS界定為「絕對機密」,即使總統也只知道「進度」,不知「細節」,原則上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

  然而,就在全國上上下下都將IDS視為絕對機密,沒幾個人知道細節的時候,台船「設計階段」技術顧問得標的公司,設籍直布羅陀的Gavron Limited(以下簡稱GL),卻在國際間敲鑼打鼓地宣稱,他們正在為台灣設計新柴油潛艇!

  在此必須先跳開話題。本文引用的網路資料,多半是2018年9月上旬Google查詢所得。然而在9月26日《新新聞》報導相關新聞以後,許多資料已被刪除或修訂。此不是作賊心虛、欲蓋彌彰嗎?

現在言歸正傳。

  GL成立於2018年6月27日,公司網頁「About us」欄明明白白顯示潛艦相片:

可能是直升機、潛水艇和文字的圖像

  2017年8月1日,GL於「EuroJob」求職網公開招募「潛艦戰系整合工程師、潛艦安全工程師、潛艦結構工程師」的廣告如下:

可能是文字的圖像

  GL刊登的求才廣告除了有中華民國國旗,還明確指出工作地點在高雄──從去年8月1日刊登,一直到今年9月,整整1年多!

  另外,透過國際知名網站領英(Linkedin),可查到GL以下6名員工:

可能是 4 個人、電話和顯示的文字是「 Linkedin Team lead at Gavron Limited 台灣 高雄市 Linkedin Office Manager at Gavron Limited Linkedin Combat Systems Integration Engineer at Gavron Limited York United Kingdom Linkedin 會員 Project Lead at Gavron Limited Hull United Kingdom Darryn Ambage MIET Principal Systers Engineering Consultant. Liverpool United Kingdom Linkedin Director at Gavron Offshore Ltd Ltd 0201 」的圖像

  這6人中的一位,自我介紹如下:https://www.linkedin.com/in/vincent-quigley-msc-ieng-miet-325a5a96/

  經驗豐富的系統工程師和經理。目前用於提供系統整合過程的細節,以支持中華民國(海軍)新型柴油潛艇設計。包括戰鬥系統整合、實體整合,以及測試和評估。擁有理學碩士,能夠在多樣化和苛刻的環境中發揮效益,並可以獨立或作為團隊的一分子,致力完成工作使命。一個專注的領導者和團隊合作者,以極高的工作標準,本能地從同事那裡獲得最大的收益。

  完全熟悉質量控制與安全程序,所有這些都建立在堅實的電氣/電子/機械背景上。完善管理方面的完善表現者。完成項目的多任務處理,在壓力下管理團隊,達成任務最後期限。在複雜、不斷變化的環境中都有卓越績效,改進計畫交付的時間和有效控制預算,即使預算達數百萬英鎊的工作,過去都擁有良好的經驗與紀錄。

  看到這,各位有什麼感覺?為什麼GL膽敢如此大事招搖?他們不擔心來自北京的政治打壓?為什麼GL員工完全不避諱,公開談論自己的工作?他們不憂慮北京政治打壓無效以後,可能派特工進行暗殺?即使他們相信北京不是往年那個獨裁政權,不可能進行政治打壓或特工暗殺,他們不擔心觸犯自己國家的法律?例如中科院雄三飛彈工程師,若沒取得中科院與國防部的同意,逕自前往北韓協助研發導彈,這明顯觸犯保密條款。即使他的人在北韓,國內法律對他莫可奈何,國防部也會取消他的終身俸。

  許許多多疑問令我們不解──絕對機密的案子,GL卻做得如此招搖!說敲鑼打鼓也不為過吧?可是,GL在國際敲鑼打鼓的時候,國內卻將它視為「絕對機密」,兩相比較,是他們藝高人膽大,或我們自己嚇自己?為什麼GL膽敢敲鑼打鼓,宣稱他們為中華民國海軍設計新型柴油潛艇,1年多了也未產生任何問題,真實情況可能是什麼?

貳、小蝦米吃大鯨魚

  知道先進國家如何管制技術人員嗎?首先,誰清楚哪些技術人員應受到管制?當然是他們工作的廠商。好比台積電員工接近5萬人,受到管制的可能只有一、兩千人。因而技術人員管制的起點,是「原始廠商」和「技術人員」簽訂的保密條款。如果敏感度拉高,好比涉及尖端武器,國安單位與國會都可能涉入。技術人員若不理會「管制」,逕自前往國外從事相關工作,於廠商是違反民法,於國家是違反刑法。若不想違法,就必須申請「輸出許可」(Export license)。

  如何申請輸出許可?1. 「原始廠商」(Original producer)向「國家級管制單位」提出申請。2. 詳細說明工作範圍。3. 明確指定「終端使用者」(EUU:end user undertaking)。

  看到這,明白輸出許可的關鍵地位嗎?它代表的是「國家保證」。

  以今日國際政治環境,台灣IDS想獲得別的國家的「國家保證」,會不難如登天?因而去年國際有7家公司參與台船競標,評選委員以「只有GL擁有輸出許可」淘汰其餘6家,真實情況可能是什麼?

  其餘6家的員工或許才是被管制的技術人員,是台船需要的專家。然而,幾乎不可能的「輸出許可」,猶如綁資格標,反而讓國際知名、不願作假的大公司淘汰出局,臨時成立、不計手段的小公司順利得標。

  其次,GL的輸出許可來自直布羅陀。直布羅陀為英屬殖民地,居民僅3.1萬人,它所開立的輸出許可存在以下疑問:1. 它沒有「國家級管制單位」。2. 它沒有造船廠,對於「建造潛艦」不可能擁有「原始廠商」。3. GL團隊為多國籍,如果他們都是合格的技術人員,每一個人都應該被管制,每一個人也都必須申請自己國家的輸出許可。

  從以上分析可以推斷,直布羅陀的輸出許可即使不是偽造,也是「無效」,這就如同中科院被管制的飛彈專家,如欲前往北韓協助研發飛彈,透過香港開立的輸出許可具備法律效力嗎?

  當然,或許GL後臺老闆神通廣大,得到某知名造船廠協助,私下准許某些受管制的技術人員來台工作。可是,從GL已曝光的6名員工,不管他們的工作經驗如何和「潛艦、軍事」有關,都難以看到「造船廠」「建造潛艦」的「實務經驗」。切記,擁有「關鍵技術」的觀查點在:是否被管制!不是他曾經在哪兒工作、工作多久。例如張三在中科院擔任警衛30年,他退休後有必要接受管制嗎?

  從GL員工毫不擔心、堂而皇之在網路宣稱:「為中華民國設計新型柴油潛艇」,資料公布1年多都未引起國際側目,最起碼那6位員工都不是台船需要的潛艦「設計專家」。

  若不信,請看2017年9月13日,GL顧問Dr. Martin Renilson(下相片右2)參訪成功大學。他是澳洲水下流體力學「學者」,不具製造潛艦的專業背景。這難免令人懷疑:莫非GL找來的顧問,大部分是相關技術的「理論家」?果真如此,國內大學就可以找到許多學者專家,何必花大錢請洋和尚?

可能是 6 個人的圖像

   HYPERLINK"http://myweb.ncku.edu.tw/~p16041033/"http://myweb.ncku.edu.tw/~p16041033/)註:此相片已從成功大學網站刪除。

  看到這,你能明白GL員工並非受到管制的技術人員嗎?

  這時,不得不讓我懷疑:GL參與台船競標,當初提供給台船的「員工資料」為何?如此容易被識破的身分,為何評選委員視而不見?即使GL員工自吹自擂、作虛弄假,查證有那麼困難嗎?台船可曾透過駐外單位做過人員查證?直布羅陀的輸出許可是真或假、有效或無效?台船可曾透過駐外單位做過證照驗證?

  除了上述疑問,更令人想不透的是,如此容易識破的技倆、1家臨時成立的小公司,為什麼能一舉擊敗其餘6家競標商?

參、影武者

  GL在台代理商為「新華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新華荷在高雄的主要工作,是每天接送GL員工上班、下班;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也是GL從國外帳戶電匯而來。進入政府官網(OPENGOVTW),輸入「新華荷」,可找到以下資料:(https://opengovtw.com/ban/59218270

  (一)負責人:柴美娟。(二)資本額:2,500,000元(原登記一千萬,後實收兩百五十萬)。(三)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203號6樓。(四)核准設立日期:2017/3/13。(五)董監事名單:1. 董事長:柴美娟(投資額: 25000,占 1%)。2. 監察人:陳清行(投資額: 25000,占 1%)。3. 董 事:林黎真(投資額:2350000,占94%)。4. 董 事:陳希亮(投資額: 25000,占 1%)。

  從上述資料可知,新華荷的關鍵人物,理應為投資94%的林黎真。

  進入政府官網(OPENGOVTW),查「林黎真」,她參與董監的公司總計5家;再從這些公司「負責人」往外找,另可找到2家,資料如下:

 

公司

新華荷

達華

弘華

達弘

原景

安卓雲

達宇

負責人

柴美娟

黃瓊慧

黃瓊慧

郭璽

黃瓊慧

郭璽

黃瓊慧

資本額()

2,500

80,000

1,000

1,000

20,000

2,500

25,000

設立日期

2017/3

2006/4

2007/6

2007/10

2008/6

2013/1

2017/2

董事長

(持股數:)

柴美娟

(2.5)

黃瓊慧

(1)

黃瓊慧

(80)

郭璽

(10)

 

郭璽

(62.5)

黃瓊慧

(1,204)

監察人

(持股數:)

陳清行

(2.5)

郭中

(0.95)

郭琛

(5)

曹成義

(1)

 

黃瓊慧

(127.5)

陳希亮

(68)

董事

(持股數:)

林黎真

(235)

曹成義

(0.01)

林黎真

(10)

郭中

(1)

黃瓊慧

(15,000)

林黎真

(57.5)

郭中

(290)

董事

(持股數:)

陳希亮

(2.5)

林黎真

(0.01)

陳清行

(1)

黃同弘

(1)

 

陳清行

(2.5)

林黎真

(27)

 

  這7家公司除了新華荷,其餘6家的負責人不是黃瓊慧就是郭璽。又因黃瓊慧是郭璽太太,所以這些公司的後臺老闆如果不是郭璽,必為黃瓊慧。

  新華荷後臺老闆理應為郭璽,理由如下:一、 新華荷董監背景分析:(一)負責人:柴美娟,原來在海軍戰系工廠工作,今年初才離職。(二)林黎真:郭璽太太──黃瓊慧的阿姨(母親的妹妹)。(三)陳清行:郭璽的姊夫。(四)陳希亮:陳清行的兒子,郭璽的外甥。二、郭璽為新華荷「技術總監」。三、查「LAWSQ」網,自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短短6年,與郭璽有關的官司計15件,打官司的公司有達華、達弘、達宇,訴訟對象包含成功大學、中科院、聯勤兵整中心、私人公司。再仔細查閱這15件官司,除了郭璽,所有公司「負責人、董事、監事」的名字皆未出現,由此可見,這些公司的關鍵人物必是郭璽。

  看到這,誰還質疑新華荷的背後影武者,不是郭璽?

  Google「新華荷」,該公司於2018年2月7日,透過「Yes123」求職網徵求7名員工,分別為:業務工程師(台北)、業務祕書(台北)、業務工程師、業務祕書、總經理特助、儲備幹部、專案經理。

  總結上述資料,潛艦國造重大事件「時間軸」如下:

 可能是文字的圖像

   2018年9月,上班時間多次撥打GL公司電話(+350-56002131),偶爾一天在不同時段撥打數次,全都沒人接聽。再看GL與新華荷成立、招募員工的先後順序,難免令人懷疑:1. 新華荷是一切行動之「始」,背後影武者是整個計畫的推動者。2. GL是因新華荷推動而成立的公司。3. GL成立不到50天便獲得台船6億元合約。4. 收到GL支付的第一筆款項,新華荷才試圖招聘7名員工。又因新華荷目前在高雄上班的員工不到10位,因而在此時間點以前,新華荷除了董事長與會計,公司應沒有其他員工。5. 合約一旦開始執行,GL便撤除直布羅陀辦公室。

  細看上述5點,能透露什麼信息?

  如此兩家小蝦米公司,卻能在短短50天吃下台船6億元合約,背後影武者到底是何方神聖?是影武者長袖善舞嗎?或影武者背後另有高人支持?

肆、影武者背後的高人

  海軍現任司令黃曙光上將是潛艦出身,對潛艦有一股特別的使命感,遠在2013年國防部後勤次長任內,確定IDS是國家未來既定政策,他便深謀遠慮,思考未來該怎麼辦?

  官方手段已經使用了二、三十年,全是死路,他靈機一動,想到透過民間友人,試圖在「灰色地帶」殺出一條血路。

  郭璽就是黃曙光那時想到的民間友人。

  郭璽是我海軍官校同學,25年前涉及尹清楓命案,最終雖無罪定讞,但因此而提前退伍。退伍之初投入金融、證券業,12年前自創公司,在兩岸從事消防、救生、鎮暴、安檢、特戰裝備買賣。為了生意,郭璽常在國際間奔走,認識不少外國廠商、掮客,也擁有足夠資金,對IDS的商機更充滿興趣。

  此外,黃曙光的哥哥黃晨光已經退伍多年,待業在家為一般百姓,他和郭璽也是官校前後期學長學弟,由於兩人略有交情,黃曙光便透過哥哥黃晨光,請郭璽代為在國際尋找IDS商源。

  2000年我從海軍退休,2012年10月受郭璽之邀前往台北公司幫忙。2013年黃曙光拜託郭璽尋找IDS商源,我恭逢其盛。

  較具體的一次是2013年4月,郭璽與我前往德國ATLAS ELEKTRONIC公司,由我簡報,AE公司執行長主持會議。我在會中表達台灣對潛艦國造的裝備需求。然而就在那次歐洲行,郭璽對我展現了他老闆的威風,也就在那一剎那,我決定辭職不幹。

  回國後我隨即離開公司,和郭璽不再有來往。

  郭璽再度與我接觸,是3年後小英當選總統,由於民進黨缺乏國防人才,我職業軍人出身,能寫、能說,因而找到我,希望透過他的推薦,我能進入立院擔任民進黨國防委員的助理。那段日子他的確努力過,可惜都沒成功,後來黃曙光升任海軍司令,奉命推動IDS案,郭璽覺得商機再現,因而與我、黃晨光,以及陶謙光合作。

  陶謙光也是我和郭璽海軍官校的同學,他是小英總統親表弟,由於身分特殊,合作之初起了關鍵作用。儘管如此,那時大夥努力了五、六個月,工作毫無進展。正當我感到前途茫茫,不巧郭璽又與我起了爭執,讓我再次辭去工作。

  與郭璽分道揚鑣後我沒再理會IDS,後來的發展,也不清楚。直到幾個月之後,某位在海軍司令部任職的學弟打電話給我,表示郭璽大搖大擺在司令部進出,言行囂張,令某些處長、科長十分頭痛。由於學弟知道我和郭璽有點交情,請我勸告郭璽:不要這樣,這樣讓他們很難辦事。

  接到電話,第二天我就到郭璽辦公室,也如實轉述學弟所言。

  去年中,某廠商請我擔任顧問,希望能爭取與潛艦有關的商機。不過,我們都清楚前途多艱,所以沒薪水,只是期約事成後分某比例佣金。也因此,IDS圈子的事情又回到我耳邊,隔段日子就聽到一些風風雨雨。這中間讓我最難以置信的事情,是海軍司令部居然聘請郭璽擔任顧問。

可能是武術和顯示的文字是「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顧問 郭 é 地 址: 10404台北大直郵政90151號 行動電話:0953-587 0953-587 電子郵件 :<a href=

可能是顯示的文字是「 R.O.C.N. Headquarters Consultant Robert Kuo Ph.D P..Box 90151, Taipei, 104, Taiwan, R.O.C. Mobile: +886 953 587 E-mail: <a href=

  民間人士可能難以理解:聘請商人擔任顧問又如何?那是你不了解這張名片帶來的特權:一、「大直郵政90151號」是「司令辦公室」的地址,不像下屬單位「90151附XX號」。也因此,郭璽是「司令本人」的顧問。其餘中將副司令、少將處長、上校科長、承辦參謀……,誰敢和「司令顧問」爭辯什麼事情?二、既然是司令本人的顧問,司令和顧問在任何場所見面、談論任何話題都不違法。三、可以公然參加海軍會議,或和承辦官員私下討論案情,更甚至能指導承辦參謀辦案方向。四、擁有軍區「汽車通行證」,進出司令部與海發中心不必辦理會客手續,並得以自由進出承辦參謀辦公室。

  此外,黃曙光指派陶謙光前往台船,支領台船薪資,擔任潛發中心副執行長。陶謙光前往台船任職,蔡英文雖被蒙在鼓裡,但台船同仁都了解他特殊的身分。
陶謙光上任以後,潛發中心派他負責合約評選事宜。

  莫非這就是郭璽能夠透過兩家小蝦米,僱用資格有疑問的顧問,透過「無效」輸出許可,再以其他公司都不具備「輸出許可」為由淘汰6家競標商,順利取得台船6億元合約的原因?

  GL獲得台船合約,郭璽食髓知味,如今又欲爭取海軍技術顧問合約,這和海軍發布的新聞稿(郭璽簽立切結書,不得參與有關任何採購與代理事宜)明顯不符。

  看到這,你能明白新華荷背後影武者的權力來自誰了嗎?軍方聘請軍火商擔任顧問,史無前例。更何況是「遊走兩岸」、「涉及尹案」,處心積慮爭取IDS商機的軍火商。此事傳遍司令部,少部分有勇氣的部屬私下規勸司令,然而黃曙光一意孤行。看到這,你不好奇IDS的未來在哪兒嗎?

伍、前途多艱

  IDS全案超過數千億元,由於被列為「絕對機密」,決策過程簡化到無法再簡化,全國只有「個位數字」的長官參與決策。

  針對此,國人能期望什麼?只能期望他們都是聖人,不會生出「假傳聖旨、上下其手」的惡念嗎?可能嗎?IDS涉及數千億預算,誘惑如此巨大,他們可能全是聖人?以下是我對IDS的建言:

  一、所有決策留下文字紀錄,即使是「絕對機密」,所有事情的討論、決定、誰說什麼、誰反駁什麼……,都要留下完整的文字紀錄,並逐級簽核備查。要經過多少層級簽核,可以討論,但公文流程千萬不可免。萬萬不可因絕對機密,讓決策變成少數幾個人之間的「口耳相傳」──某長官交待某人做這件事,某人後來回報某長官那件事。若無文字紀錄,萬一將來出了問題,如何追究責任?

  二、量力而為/知道IDS有多困難嗎?

  裝備製造的「困難度」和它所含「零件數」成正比,也就是零件越多,困難度越高。概略估算,汽車零件約3千,飛彈零件約5千,坦克零件約1萬4千,戰鬥機零件約3萬,柴油潛艦的零件則高達35萬──明白IDS有多困難了吧?保守估計,它至少是國機國造的十餘倍!

  除此以外,別國自製潛艦都無政治風險──要什麼裝備有什麼裝備,要什麼技協有什麼技協。即使如此,試看以下兩例:

  (一)澳洲與瑞典造船廠合作,第一艘潛艦在國內自製,以瑞典現用潛艦為設計基礎,放大兩倍(適應遠洋作戰),前後21年,投資4,150億元(台幣),最終以失敗收尾。

  (二)韓國自製潛艦的過程比較保守,與德國造船廠合作,首艘在德國建造,不改變設計,德國技師施工,韓國技師見學;第2艘回到韓國,仍不改變設計,韓國技師施工,德國技師監造,如此漸近方式在韓國自製的前2艘潛艦仍有瑕庛,直到第3艘才成功。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你能想像由台船執行IDS的風險有多高嗎?請問紅區裝備在哪兒?所有承諾沒問題的廠商,目前有幾家提出「經過驗證」的輸出許可?
其次,技協廠是國際知名造船廠組成的「完整團隊」,或八國聯軍拼湊出來的雜牌隊伍?首艦就在國內建造,藍圖是自己畫的,裝備與技協都可能是多國聯軍,整體風險「遠遠」超過澳洲潛艦國造。

  三、核四教訓殷鑑不遠

  核四是台灣的痛,目前問題尚未解決,國人該不該痛定思痛?(一)當年興建核四,台電以「已具備核一、核二、核三」的興建經驗,自認有能力自製,政府因而同意核四由台電「國建」。(二)核一、核二、核三由美商西屋與奇異公司負責,興建經費分別為台幣295億、630億、947億,施工期程為8年、7年、5年。
(三)核四前後耗時二十多年,至今投資逾三千億,最終因「安全堪慮」而放棄。請問當初拍胸脯保證沒問題的台電高層主管,你們如今在哪兒?誰又負了什麼責任?

  明年IDS設計階段結束,如果紅區裝備七零八落,技協也不是來自國際知名造船廠的完整團隊,本案應斷然終止。否則,IDS很可能會成為核四2.0版。果真如此,今日拍胸脯保證沒問題的長官,七、八年以後他們在哪兒?誰又可能負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