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澎湖縣府依本縣縣有耕地放租管理辦法,公告放租適宜耕作之農地,自114年7月16日起至7月30日止受理承租申請,歡迎有意耕作的民眾踴躍申請承租。
縣有耕地出租的對象及優先順序,依本縣縣有耕地放租管理辦法第13點規定辦理,另依該點第7款,其他有意願耕作且年滿二十歲之自然人亦可申請,請於公告期限內逕向縣府財政處提出申請。
本次放租土地相關事項,除得於縣府、鄉(市)公所、土地所在地村里辦公處查閱公告外,亦可至縣府財政處網站(網址http://www.penghu.gov.tw/finance/)「首頁>業務專區>縣有耕地放租專區」查詢相關訊息,或撥打(06)9274400轉39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