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旦3天假期,澎湖縣府持續稽查萊豬及豬肉製品標示,衛生局共動員17人次,兵分多路至市場及店家,稽查82家、164件產品,皆符合澎湖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範。
因應中央政府今年1月起開放萊豬進口,縣府為捍衛民眾健康,堅持萊豬「零檢出」。我已要求衛生局加強稽查及抽驗,並進行快速篩檢試劑檢驗,驗出萊劑,罰6至10萬,得連續開罰。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300萬罰鍰;標示不實者,將處4萬-400萬罰鍰。
澎湖縣衛生局嚴格查驗肉品萊劑成分,並進行快速篩檢試劑檢驗,驗出萊劑,罰6至10萬,得連續開罰。
再次提醒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餐飲店家等業者,販售生鮮豬肉、加工食品、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必須清楚揭露標示豬原料原產地。
澎湖縣府將繼續稽查相關業者,民眾如發現業者不符規定,請隨時向衛生局通報06-9272162、06-927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