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會閉幕~通過縣政府25項提案

  【本報訊】縣議會第19屆第13次臨時會今天閉幕,本次會期縣府向議會提出2個自治條例審議案,以及23筆經費墊付案,全數獲得通過。

可能是 2 個人、大家站著和室內的圖像          議會今天通過的縣府提案如下:1、「澎湖縣社區大學自治條例」草案。2、「澎湖縣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
          3、同意墊付縣府辦理補助縣府居民在台防疫旅館執行居家檢疫住宿補助經費案,經費新臺幣3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360萬元)。
          4、同意墊付110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離島(虎井)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線汰換工程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254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028萬6,000元、縣配合款:225萬4,000元。
          5、同意墊付經濟部水利署補助縣府辦理110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6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5萬元、縣配合款:15萬元)。
          6、同意墊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縣府辦理「110年桶盤漁港碼頭修復工程」、「110年風櫃西碼頭整建工程」及「110年望安鄉將軍北漁港漁具倉庫新建工程」等3案,經費新臺幣2,11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477萬元、縣配合款:633萬元)。
          7、同意墊付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縣府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澎湖縣馬公、鎖港及通梁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經費新臺幣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50萬元、縣配合款:50萬元)。
          8、同意墊付辦理110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各海域漁業導航標識燈改善計畫」案,經費新臺幣4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360萬元、縣配合款:40萬元)。
          9、同意墊付經濟部水利署補助縣府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110年度應急工程案,經費新臺幣311萬1,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80萬元、縣配合款:131萬1,000元)。
          10、同意墊付交通部觀光局補助縣府辦理「110年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計畫-媽宮北環線、媽宮湖西線」案,經費新臺幣493 萬7,990元整(中央補助款:493萬7,990元、縣配合款:0元)。
          11、同意墊付縣府辦理110年澎湖籍居民「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營業用、自用考照費用補助案,經費新臺幣12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25萬元)。
          12、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補助本府辦理「110 年度脆弱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方案」案,經費新臺幣82萬2,500元整(中央補助款:65萬8,000元、縣配合款:16萬4,500元)。
          13、同意墊付縣府辦理「110年澎湖縣聘僱外籍移工在臺自主健康管理住宿費(含餐食)補助計畫」案,經費新臺幣56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56萬元)。
          14、同意墊付110年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澎湖縣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規劃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35萬元、縣配合款:15萬元)。
          15、為本縣109年度1月至12月份動支第二預備金25筆金額案, 經費新臺幣1,988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91萬8,600元,縣配合(籌)款:1,796萬1,400元)。
          16、同意墊付縣府辦理本縣民防、義警及義交人員防寒衣(外套)採購案,經費新臺幣66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66萬2,000元)。
          17、同意墊付縣府辦理本縣義勇消防人員及緊急救援隊等協勤民力防寒衣(外套)採購案,經費新臺幣13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30萬元)。
          18、同意墊付縣府辦理外籍移工入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疫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仍續留台灣本島補助核酸檢驗費案,經費新臺幣56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56萬元)。
          19、同意墊付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縣府辦理110年度澎湖縣推動源頭減量與無塑低碳案,經費新臺幣177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77萬9,000元、縣配合款:0元)。
          20、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縣府辦理「國定古蹟西嶼西臺修復工程(含監造及報告書)」案,經費新臺幣954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15萬5,000元、縣配合款:238萬5,000元)。
          21、同意墊付縣府辦理「澎湖縣縣定古蹟西嶼彈藥本庫軍事文化園區開放參觀營運管理」案,經費新臺幣326萬4,0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326萬4,000元)。
          22、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縣府辦理「110年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44、60與105號古厝修復規劃設計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92萬元、縣配合款:48萬元)。
          23、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縣府辦理「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基礎設施改善第二期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案,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60萬元、縣配合款:40萬元)。
          24、同意墊付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縣府辦理「七美史前石器製造場考古遺址保護設施及標誌設置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4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26萬元、縣配合款:14萬元)。
          25、同意墊付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縣府辦理110年度澎湖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案,經費新臺幣157萬3,494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配合款:157萬3,4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