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廉效能向來是政府重要施政理念,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亦規範該處員工執行職務務求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公務員對於與其職務上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時,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交政風機構處理,其具體做法可至公共車船管理處網站/廉政業務專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SOP圖解參考。
鑒於農曆春節將屆,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預祝本縣縣民春節假期愉快,闔家平安喜樂,亦呼籲民眾切勿對公務員「贈送財物」及「邀宴應酬」。若民眾發現公務員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立即提出檢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政風室檢舉專線:06-9212075,期以建構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