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輔導會為照顧經濟弱勢榮民就學子女,協助家庭教養,於例假日及寒暑假提供午餐補助,使榮民子女能安心向學。
榮民或榮民遺眷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經地方政府、就讀學校認定無力支付午餐費者將其就讀國中、小在學子女納入午餐補助,或有特殊事由經輔導會評估核認者等;另戰訓或因公勛命軍人之遺族,準用遺眷規定。
午餐補助金申請期限自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核發標準為每日新臺幣80元,補助日數為未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申請人須檢具身分證明等文件(輔導會資訊系統可查得者,免附)或地方政府開具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證明單等資料,向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申請人如係初次申請或申請資料有異動者。請逕洽澎湖縣榮民服務處06-9212112#117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