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知名餐飲連鎖店日前傳出毒馬鈴薯事件,金門地區的馬鈴薯為一般農友經常種植的雜糧作物,民眾也有食用的習慣,農試所特別呼籲民眾在食用時特別注意保存方法,以免誤食發芽馬鈴薯引發茄鹼中毒。
農試所表示,一般民眾認為馬鈴薯發芽有毒,只要把發芽的芽眼切除,其他部位還是可以吃,但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正確。馬鈴薯發芽後會產生「茄鹼」(α-solanine,或稱龍葵鹼、茄靈、美茄鹼)是植物發芽時對抗感染自我保護機制下所產生的生物鹼,以防止塊莖被吃掉。
當馬鈴薯發芽時,芽眼及芽根開始變綠,整顆馬鈴薯產生大量的茄鹼,特別會集中在芽眼及馬鈴薯外皮,而其他部位的茄鹼含量也會增高,因此並非切除芽眼後即可食用,即使高溫加熱也無法去除毒性。
民眾如果食用過多含茄鹼的植物可能會產生急性中毒,常見的症狀包括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罕見症狀包括血壓偏低、心跳偏慢、呼吸變快、肌肉絞痛、流涎以及溶血等。發生中毒的時間多在食用後二至二十四小時,腹瀉的情形可能會持續三至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