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陸閩南師範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吳鳳嬌日前參加“首屆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論壇”時,發表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主題論文。她認為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具有四點重大先行示範意義,並指出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的四點對策建議。“首屆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論壇”,由福建閩江學院主辦,海峽兩岸鄉建鄉創發展研究院、閩江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承辦,中評智庫基金會等協辦。
吳鳳嬌表示,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繼續致力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重要論述。省委十屆十二次全會圍繞“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做出了具體工作部署。加強閩台基層交流既是福建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努力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核心任務,也是新時代新福建實現鄉村振興、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的重要路徑。
吳鳳嬌表示,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具有重大先行示範意義,具體體現為四方面:
一是先行示範構建兩岸基層融合發展機制。基層融合發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的重要抓手與落腳點。閩台基層交流經過多年發展雖頗具進展,但尚未有效步入兩地基層融合發展的軌道。在福建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中,加強閩台基層交流,有利於探索構建“以我為主、鄉村先行、雙向交流、主動吸納”的閩台基層融合發展機制,進一步夯實閩台基層融合發展的物質基礎,為實現兩岸基層融合發展與鄉村振興戰略的良性互動發揮先行示範作用。
二是先行示範做好台灣農民工作。做好台灣人民工作是黨的對台工作基本方針。黨的十九大後,大陸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台胞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為爭取台灣民心,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福建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中,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可為台灣農民創造將自身能力經驗運用於福建發展的廣闊舞台,促使台灣農民主動參與福建農業農村發展,從而在探尋以做台灣農民工作為抓手,進一步爭取台灣民心上發揮先行示範作用。
三是先行示範發揮祖地文化“反獨促統”功能。福建省是台灣文化主要發祥地,對台祖地文化資源豐厚。兩地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媽祖文化“同根同源、一脈相承”,是促進兩地民眾情感交融、實現心靈契合的精神財富。在福建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中,加強閩台基層交流,推動兩地基層民眾共同保護傳播傳承祖地文化,將福建對台祖地文化資源有效轉化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戰略要素,增進台灣民眾對大陸根祖脈的認同,從而為大陸各區域充分借助兩岸中華文化淵源增進台灣同胞認同感,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發揮先行示範作用。
四是先行示範建設宜居宜業美麗鄉村。台灣地區於20世紀90年代就提出了“生產、生活、生態”為一體的“三生農業”發展理念,在鄉村生態環境整治、歷史文化保護和社區營造上有諸多值得借鑒的經驗。在福建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中,加強閩台基層交流,有利於借鑒台灣鄉村建設經驗,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福建鄉村發展現代化,先行示範由傳統村落向宜居宜業美麗鄉村的轉變。
吳鳳嬌指出,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取得積極成效。近年來,福建省充分發揮台胞主要祖籍地的獨特優勢,以血緣、親緣和文緣為紐帶,持續實施尋根謁祖、族譜對接、朝聖祭祀和同名同宗村聯誼等鄉情親情延續工程,每年舉辦300多場閩台基層交流活動,依托海峽論壇連續舉辦12屆兩岸特色鄉鎮交流對接活動,全省已有300多個鄉鎮與台灣200多個鄉鎮結對互動,有效地推動了閩台基層交流的常態化、規模化和品牌化。2018年以來,福建省緊抓鄉村振興戰略新契機,積極探索閩台基層交流新路徑,先後出台《關於鼓勵台灣建築師來閩參與鄉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深化閩台鄉建鄉創融合發展若干措施》等創新性支持政策,試點開展閩台合作鄉建鄉創項目,廣泛吸引台胞來閩參與鄉村環境整治與傳統村落保護等,為鄉村振興增添強勁助力。
但整體以觀,當前閩台基層交流助推鄉村振興尚處於試點探索階段,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不足,支持群體偏重於台灣建築師和文創團隊,覆蓋面還不夠廣;合作領域偏重於鄉村環境整治與建築規劃建設等,基層組織制度和鄉村文化交流合作相對偏薄弱;組織形式上也偏重於政府主導,民間自發對接較少。
2010年,台灣地區推動實施“農村再生計劃”,以農村環境與社區營造為重心,強調農村產業、自然生態與生活環境的共同規劃與建設,注重挖掘當地文化特色和旅遊資源,創造農村整體風貌,形成了“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一體、綜合發展的鄉村建設模式。由此可見,台灣“農村再生計劃”與大陸鄉村振興戰略無論在建設目標還是在發展理念上都有頗多相似共同之處。
吳鳳嬌指出:加強閩台基層交流助推福建鄉村振興的四點對策建議:
一、加強閩台農業對接合作,著力推動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按照鄉村振興“產業興旺”要求,充分依托海峽論壇兩岸特色鄉鎮對接交流平台,以閩台特色優勢農業對接升級工程、閩台農業合作新業態培育工程、閩台農業合作載體提升工程和台灣青年農民在閩就業創業工程等四大工程為抓手,加速吸納台灣農業資本、技術和人才等優質資源,探索構建閩台農業“接二連三”融合合作體系,推動福建特色現代農業發展。
(一)是實施閩台特色優勢農業對接升級工程;二是實施閩台農業合作新業態培育工程;三是實施閩台農業合作載體提升工程;四是實施台灣青年農民在閩就業創業工程;同時,設立台灣青年農民在閩創業就業專項扶持資金,並通過信貸融資、經營場所優惠、創業輔導等措施加大對台灣青年農民創業就業的扶持力度。
(二)加強閩台鄉村建設經驗共享,著力建設福建鄉村生態宜居。按照鄉村振興“生態宜居”要求,開展閩台鄉鎮村里“結對子”活動,加大對閩台合作鄉建鄉創項目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吸引台灣農村景觀設計、生態保育等各類人才參與鄉村建設,把鄉建鄉創的台灣經驗引入福建實踐,打造更多閩台共建鄉村的示範樣板。
(三)是運用台灣生態環保新技術新方法改善鄉村人居環境;二是引入台灣“在地化”理念加強鄉村歷史文化保護與開發;三是借鑒台灣“活化”模式延展鄉村“生態+”效益。
二、加強閩台農民合作組織共建,著力提升福建鄉村治理能力。
台灣地區農民合作組織體系發達,由農會、農村社區協會、產銷班、漁會和農田水利會等構成。其中台灣農會是參加會員人數最多、架構體系最健全的農民自治組織,業務範圍也最廣泛,具體涉及農業推廣、農產運銷、農業金融保險等21項,既具有產業組織功能又具有社會管理職能、金融信用保障功能,在台灣農業農村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2002年福建省率先與台灣地區開展農民合作組織交流試點以來,台灣農業產銷班模式已在我省多地推行,按照“治理有效”的要求,加強閩台農民合作組織的交流合作、人員互訪及試點組社,探索構建閩台鄉村基層組織雙向直接、多元多維的立體交流網絡,在優化福建省省鄉村治理體系的同時,培育閩台基層社會交流的重要引擎與動力源。
率先在宗親淵源深厚、往來交流密切的閩台鄉村間開展對接試點,探索建立兩地農民合作組織常態化、制度化交流合作機制,廣泛進行村鎮產業發展、農產品契作收購、農產品運銷、農產品技術交流合作、鄉村基礎設施改造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在組織村鎮幹部、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等赴台學習台灣農民合作組織經驗的同時,邀請台灣農會理監事等幹部和成員來閩輔導產銷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民合作組織運營。除農民合作組織外,鼓勵福建省鄉村基層文化組織、體育組織、婦女組織與台灣相應層級基層組織間進行對接合作,促進福建基層公益組織與台灣各類大陸法規認可的非政府組織(NGO)擴大交流範圍和交流層次,形成閩台鄉村基層組織雙向直接、多元多維的立體交流網絡。
三、加強閩台鄉村文化共育,著力創建福建特色鄉村文明。
閩台兩地人同祖、文同緣、俗相近,擁有同根共源的閩南文化和宗族文化。以漳州市為例,祖籍漳州各縣(市、區)的台灣姓氏家族有2027個,漳州市與台灣地區經核實可對接的同宗村有53個姓,共192對、511個村里(社區)。按照鄉村振興“鄉風文明”要求,積極推動閩台鄉鎮、村社、宮廟對接聯誼,開展閩台鄉村戲曲曲藝、鄉村傳統工藝、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交流推廣,共同舉辦東山關帝文化節、湄洲媽祖文化旅遊節等民間信俗節慶活動,共同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在組織開展常態化宗親聯誼交流的基礎上,支持兩地各姓氏宗親挖掘交流各自宗族文化資源,共建宗祠、合修族譜,搜集提煉祖訓族規內涵,聯合舉辦“同祭祖、傳家訓、立家規、揚家風”活動,傳播睦族親鄰、敬老愛親、崇德尚儉的優良傳統,在創建福建特色鄉村文明的同時促進閩台基層民眾心靈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