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啟動豪雨造成財損補助方案

      【本報訊】全台受鋒面通過影響,昨(20)日各地陸續傳出災情。「災後最重要就是善後及復健工作!」市長盧秀燕請市府同仁持續努力,加強道路清淤等恢復工作,讓民眾即早回復正常生活;針對因災造成的財物損失,市府已啟動相關補助方案,包含農損救助申請、稅金減免、災害救助申請等,呼籲民眾多加利用。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和大家坐著

       台中市北區中達里里長林清福表示,昨(20)日里內民宅地下室因豪雨造成淹水,感謝市長盧秀燕及北區公所區長柯宏黛全力支援,提供抽水設備及沙包讓里內淹水情況迅速解決,因里內多處地處低漥地帶,未來期許能改善並輔導加強防汛設施,並協助里內里民損失災害申請,減少居民損失。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大家站著、植物和戶外

       林清福里長指出,淹水退去後水溝蓋上積滿了枯葉及垃圾,為了避免雨水無法宣洩造成里民二次傷害,他在雨停後立即動員環保志工巡視里內所有排水溝並清除溝蓋上面所有圾垃及枯葉,還給里民乾淨安全的環境,林里長也呼籲里民,隨時注意住家外面的狀態,避免因為排水溝溝蓋在宣洩水流的同時意外被大型物體堵住而造成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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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局表示,因天然災害造成農作物損失,請農友立即通報土地所在區公所,農業局將陳報中央農業委員會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審核,合於規定者經農委會公告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區公所將進行現金救助並洽農會協助辦理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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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局表示,實際生活居住空間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可通報轄區公所勘察,並先行拍照舉證住屋淹水深度,申請災害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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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稅務局表示,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符合減免標準,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可申請房屋稅、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9月22日前可申請地價稅減免,如有疑問可洽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和戶外

       台中市房屋遭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3成以上不及5成者,減半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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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9月22日前可申請地價稅全免。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因災未能營業而受損,應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圖像裡可能有一或多人和戶外

       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計徵至災害發生前1日;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内,可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證明有停駛情形,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