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生活〜臺中全力妥處水災善後工作

      【本報訊】全台各地20日因鋒面來襲傳出災情,台中因短時強降雨造成多處積水,20日晚間7點許台中市清水區南社里中華路民族路口、忠孝路周遭路燈大規模不亮,里長崔惠國發現後緊急連絡台灣電力公司及台中市養護工程處全力搶修。

圖像裡可能有夜晚、文字和戶外       崔里長表示,20日豪大雨夾帶閃電雷擊,該處地處空曠路燈有可能因為雷擊而造成大規模損壞,感謝台灣電力公司及台中市養工處全力搶修,在晚間10點左右全部維修完成約100幾盞的路燈,也感謝里民在沒路燈路段前方協助指揮警示,沒造成更多的意外發生。

未提供相片說明。       盧市長表示,20日台中因短時強降雨造成災情,各單位第一時間立即掌握轄區災情,橫向聯繫溝通協調,即時解決民眾問題,包括消防局第一時間救災、警察局同仁配合區公所、局處調度,在危險路口、橋頭等進行交通指揮、或現場管制作業。昨日烏日積水情況嚴重,烏日區長不但現場救災關心,且第一時間啟用開口契約,調動水車清洗路面,針對受害嚴重工廠、住家主動提供服務。

圖像裡可能有天空、夜晚和戶外      「災後最重要就是善後及復健工作!」盧市長請市府同仁、公所持續努力,加強馬路泥濘、垃圾清理等善後工作,讓民眾及早回復正常生活。盧市長也提到,自己在台中服務非常久,過去曾看到台中市在水患來的時候,淹到屋頂二、三天水不退,在前朝政府大家共同努力之下興建排水站、積極治水,昨日抽水站、水閘門等各項警戒設備,基本上都有發揮功能,表示過去的建設具有一定效果。

       盧市長強調,面對愈來愈極端的氣候變化,降雨密集程度超過以前想像,但政府不可能無限加高堤防,必須找出治標的方法,未來包括水利局、建設局、民政局等,必須跟中央共同通盤研究,透過中長期整治方法,積極處理問題,「平時做好準備」,面對災情才能有效處理;對於氣象局、水利署的預警資訊,市府相關局處也要建立通報系統,隨時通報,加強預警防範,多一分提醒與準備,就會減少一份災害。
另外,20日大雨在台中遭受電擊的25歲周姓騎士,第一時間送進苗栗苑裡李綜合醫院搶救,後來轉送台中榮總治療,但21日仍因病情嚴重在清晨4點不幸身亡;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家屬是否可請求國家賠償,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李局長指出,凡公共設施由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設置或事實上管理,即適用國家賠償法,但台電公司性質屬於私法人組織的公司,台電公司所管理的電線桿或高壓電線並不是「公有的公共設施」,因此被害人只能依民法等規定向台電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李局長表示,男騎士是在高壓電線斷落數分鐘後才行經現場,如果台電公司在第一時間就能緊急應變,或許能避免不幸事故的發生。當然,此部分尚有待相關機關作進一步的調查釐清,市府將提供必要的法律諮詢服務,協助家屬與台電公司處理協調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