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回應維冠大樓第三件國賠案結果

  【本報訊】台南永康維冠大樓2016年因南台大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劉姓民眾等29人因維冠大樓倒塌提出國賠案,要求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賠償2億8千萬元,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上午11時宣判,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台南市長黃偉哲在得知法院判決結果後表示,維冠大樓事件是個悲劇,這是社會大眾都認同的事情,國賠案的請求基礎涉及公務員是否有疏失,是必須要走的法律程序,現在法院已經有個認定,對此他表示尊重。

  黃偉哲強調,即便如此,我們整個社會,不管是民眾還是市政府單位,對於受難家屬的生活輔助、經濟需要,都會排在最優先的位置去關懷他們,從過去的賴前市長、李前市長,到現在的市府,每個人都是盡全力協助家屬,希望爭取更多、做得更好。他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對家屬的關心他保證永遠都在。
  至於維冠大樓的重建,都發局表示,重建的新大樓預計在今年6月前完工,年底前可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水電申請,住戶最快可在年底前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