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炎炎夏日,酷暑難耐,暑假即將到來,游泳為大小朋友消暑的熱門活動之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的游泳環境,透過抽驗水質及定期營業衛生稽查,為臺北市營業游泳池的水質衛生把關。
臺北市衛生局為強化營業場所游泳池的衛生安全管理,依據「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定期進行水質抽驗,於游泳淡季時(每年11月至隔年4月)抽驗頻率為每3個月1次,旺季時(每年5月至10月)增加抽驗頻率為每2個月1次,抽驗標準採取高規格比照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總菌落數每1公撮(mL)池水中應低於500 CFU,大腸桿菌群每100公撮(mL)池水中應低於(含) 6 CFU;截至今(108)年5月底,共抽查214家次、抽驗水樣428件,水樣不合格共計12件,不合格率2.8%,對於抽驗不合格的業者,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皆已處負責人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複驗,多數已完成改善,惟部分尚在培養檢驗中,衛生局將持續追蹤列管,如複驗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並累計加重罰鍰金額,同時於衛生局網站公告,後續則增加抽驗頻率,直至連續3次抽驗皆符合規定後,恢復常規抽驗頻率,確保泳池水質衛生品質。
臺北市衛生局除定期營業衛生稽查外,亦規範業者應落實自主衛生管理,備有水質pH值及餘氯測定器,於游泳池開放期間,每日測定池水pH值與自由有效餘氯至少4次,維持水質pH值在6.5至8之間、自由有效餘氯量在百萬分之0.3至0.7之間;業者亦應每個月自行汲取游泳池水送檢一次,並將檢測結果公告於場所明顯處,讓泳客充分了解池水情況。
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歐佳齡科長提醒業者,當池水有機物質(汗液、化粧品、尿液等)含量高時,氯會先與有機物質反應形成大量氯胺,產生令人不悅的氣味,水質衛生管理除加氯消毒外,應視使用人數適時調整清潔頻率及強度,增加換水頻率,並且定期維護設備與管線,避免微生物膜累積,以維持高品質水質。
歐佳齡科長同時也提醒民眾,優質的游泳環境,除了業者平時落實衛生管理,泳客也應做好個人衛生禮儀:游泳前澈底淋浴沖洗、卸粧並穿著潔淨泳衣帽、褲,如患有眼疾或皮膚病等傳染性疾病者,應避免入池;若游泳過程中有任何不適,請立即離池並通知救生員或服務人員。
民眾欲知水質抽驗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機關業務/資訊公告/疾病管制科公告「營業衛生場所水質抽驗結果」》查閱,選擇健康安全之泳池場所,達到身心休閒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