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維護市售飲料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3月下旬起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等地點抽驗市售包裝飲料28件(茶、咖啡、蔬果汁、運動飲料、碳酸飲料、穀物及豆類製飲料等),檢驗衛生指標菌(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並同時針對13件含咖啡因原料(咖啡豆、茶)所製成之飲料,檢驗咖啡因含量及咖啡因標示檢查,咖啡因含量均符合規定,查核結果1件咖啡因含量涉標示不實 (不合格率7.7%),經查來源廠商屬新北市,已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
此次13件含咖啡因飲料標示檢查結果,共1件不符規定,其中「喬治亞冰滴咖啡-拿鐵」產品檢出之咖啡因含量與標示值有差異(誤差百分比為-28.5%),依據衛生福利部102年9月10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362號公告咖啡因含量標示「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其咖啡因含量以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之毫克數為標示方式,其標示值之誤差允許範圍,請業者依照廠規確實品管。」,如經查證屬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此次抽驗結果咖啡因含量由高而低依序為咖啡飲料、茶飲料,如下:7件咖啡飲料之咖啡因含量範圍為33.2~63.1 mg/100 mL;6件茶飲料之咖啡因含量範圍為8.8~19.7 mg/100mL,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等慢性病民眾,過量飲用咖啡將對健康造成影響。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300毫克以下為宜,以此次調查結果咖啡因含量較高之「WONDA極咖啡-焙煎香味」(1瓶260毫升)為例,其咖啡因含量為每100毫升含有63.1毫克咖啡因(1瓶約含164毫克咖啡因),2瓶即達328毫克。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製造業者應依產品咖啡因含量正確標示,並依照廠規確實品管;消費者亦可掌握標示秘訣,聰明選擇含「咖啡因」飲料,才不會攝取過量。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訊息,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 health.gov.taipei/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