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11屆立法委員臺東縣選舉區黃建賓罷免案於今(26)日舉行,臺東縣選舉委員會表示,罷免案投票結果出爐,投票率為49.62%,不同意票34,889張,大於同意票21,123張,罷免案遭否決。
立法委員黃建賓罷免案,今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臺東縣內236個投開票所投票。依選罷法規定,臺東縣選舉人數是11萬3385人,有效同意票達須25%,也就是2萬8347人,且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才算罷免通過。
投票結束後,臺東縣選委會約在下午6時完成各個投開票所的票數統計,結果,總投票人數為5萬6,258人,有效票5萬6,012張,無效票246張,同意票數為2萬1,123票,不同意票為3萬4,889票,投票率為49.62%,同意罷免票未達門檻,且不同意罷免票更大於同意罷免票,罷免案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