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重新檢討併聯方式以符鄉親期待

  【本報訊】口湖謝厝升壓站陳情超過3年,雲林縣政府始終與鄉親站在一起,許多自救會成員都是長者,縣府不捨自救會長期埋鍋造飯,因此不斷尋求各種管道,努力解決問題。本府於今(7/25)日行文台電公司表達,不需建置升壓站併接,應重新檢討該案併聯方式,以符謝厝村民期待。

  該案由睿日光電公司原申請台電併聯審查發電設備總容量為30.4MW併接(69kV)特高壓系統,但經濟部於113年7月22日沒收共用容量18.2864MW,且第二期籌設許可業於114年6月22日屆期失效;另第一期工作許可發電設備容量僅為2,737.68kW,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聯技術要點」規定,該案應併接台電配電系統(22.8kV以下),未達規定容量,不需以建置升壓站併接。

  雲林縣長張麗善強調綠能開發要成為符合地方需求,促進產業升級,兼具環境保護的設施。經濟部於114年3月31日修正「電業登記規則」及「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景觀及生態環境審定原則」,新增辦理地方說明會等規定,且本府於110年6月及112年8月已公告「雲林縣政府再生能源審查原則」,建立審查機制及程序,為綠能設施嚴格把關,尊重民意及保護縣民健康安全,並依永續發展(SDGs)為目標,在「一地兩用、地盡其利」下持續推動綠能發展,成為能源永續的幸福城市。且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應秉持維護農漁發展、保障農漁民權益及尊重當地生態環境之條件下推動,每項政策順利進行的背後一定有民眾支持,才可謂真正的共榮共存,並持續滾動式檢討,共創永續綠能,帶動產業發展,創造地方經濟繁榮。